本人親身經歷﹐請幫幫忙回答﹗
本人2006年8月前往泰國布吉旅行﹐期間友人與我遺失了ipod 及video cam, 疑被賊
人偷去﹐發現時立即報案知匯泰國警方錄取口供。但回港claim保險時﹐保險公司經
公証行查詢泰國警方後﹐指泰國警方所提供的version跟我們的完全不同﹐暗指我們
講大話(﹗﹗) 我曾經寫一封complaint letter給泰國警方﹐換來的是又一次堅持他
們是對而我們是講大話的回應﹗公証行指除非我們對泰警提出有力證據﹐否則無法
recommend 個settlement. 但試問我跟朋友點樣可以拿出證據(有就被人偷野個日咯
左喇﹗)
保險界既朋友﹐請問我可以點做?放棄個claim會唔會影響我日後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