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照我睇,物業就未必全歸你繼母,但佢如果法律上同你爸爸係正式註冊結婚,佢就係遺產既優先申請人
第七部分 誰可以申請授予書?
7.1 如果死者已簽立遺囑,可以由誰來申請授予書?
通常來說,應由遺囑執行人提出申請。
7.2 如果遺囑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沒有任何遺囑執行人能夠或願意履行職責(不管任何原因),那應怎辦?
《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19條規定可提出申請人士的優先次序。要解答這個問題,必須明白規則中的一些專門名詞,以及對有關的遺囑作出解釋。你如果有任何疑問,應該考慮徵詢律師的意見。
7.3 如果死者沒有簽立遺囑,可以由誰來申請授予書?
《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已作出有關的規定。簡單來說,可提出申請人士的優先次序如下:
(a) 尚存的配偶,
(b) 死者的一名子女,
(c) 死者的父親或母親,
(d) 死者的一名兄弟姊妹。
7.4 申請應該由誰提出?
一般來說,應該由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申請授予書,不過,如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去世或放棄獲得授予書的權利,則享有較低優先權的人士仍然有權獲得授予書,但必須向遺產承辦處提出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死亡或放棄權利的證據。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probate.htm
呢d 問題就真係最好問律師或者試下打電話問下
遺產承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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