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居屋的業主過世了,繼承人是否也要補地價?另外業主的兒子有樓,可否與父母同住於居屋內。

2007-04-11 7:33 pm
請問有居屋業主在買樓後,二年內過世了,他的兒子在繼承這居屋時,是否要補地價?另外,當這位老人家買了居屋後,他的兒子和兒媳本身已有樓,但為方便照頋老人家而搬進居屋,這樣是否犯法呢?

回答 (3)

2007-04-11 9:40 pm
✔ 最佳答案
其實要睇下之前個買家有沒有寫平安紙(遺囑), 如果跟據遺囑的話,是不用補地價的, 但如果以遺產執行人的身份, 則要向房署取 consent, 等房署批準先可以由其他直系親屬繼承物業而不用補地價, 另外, 居屋未補地價其實都有一個入住名單, 但係其實如無意外房委唔會查你的, 唔會好似公屋咁嚴格。
2007-04-11 7:41 pm
居屋業主名單應該有兩個人名或以上, 其中一人去世, 另外一個業主將成為單一業主, 除非連兩個名的人都去世...
居屋沒有規定居住人數和名單, 誰人入去住也可以...
參考: 自己住在居屋, 之前都問過如其中一個業主去世的問題, 但郤沒有問到承繼的問題了...
2007-04-11 7:37 pm
yes if you change the owner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21: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1000051KK0154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