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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郵寄食品往美國的新規定
香港郵政助理署長(郵務)陳猷烽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宣布,香港郵政接獲美國郵政通知由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所有食品在付運美國之前必須先行提交「付運前預報通知書」。
實施新措施是因應美國的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按《2002年公共健康安全及生物恐怖應對與反應法》所制訂的新規定。
新規定適用於所有進口美國作商業或禮品用途的食品,包括(但不限於)人類或動物食品、食物補充品、營養補充品、維生素、食物及顏色添加劑。但若為私人在居所自行調製以送贈他人而又不涉及商業用途的送禮食品,則可獲豁免。
「付運前預報通知書」可向此網址提交:
https://www.access.fda.gov/index.html#prior,完成手續後會獲發確認編號。
欲郵寄食品往美國的寄件人必須遵守此新規定。凡以郵寄方式付運而沒有在報關單上填寫「付運前預報通知書」確認編號的食品,將會退還寄件人。沒有回郵地址的郵件,則會被銷毀。
有關「付運前預報通知書」的填報須知,可瀏覽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網址
http://www.cfsan.fda.gov/~dms/fsbtac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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