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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鼎制度」是周代的葬制的一部份
周人深受殷俗的影響。但西周中期以後,人殉的葬俗幾乎完全消失,周的葬制有了新的面貌,就是以銅器組合代表死者身分的「列鼎制度」出現。所謂列鼎制度,依周禮的規定是:天子用九鼎,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到了東周,則是天子、諸侯用九鼎,卿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除鼎外另有陪葬禮器如銅製的簋、簠。這種列鼎多寡及陪葬禮器組合來「辨等列、明尊卑」的制度,在周代墓葬考古發掘中獲得證實,這些都是貴族的專利品。一般平民並無鼎亦無禮器,只以日用陶器陪葬。
「列鼎制度」的意義,學者研究認為係以列鼎制度埋葬先人,在意識上,等於是繼承的新貴族對舊有尊卑秩序的效忠儀式。之所以如此,是和當時社會結構相互呼應的。在周人的封建宗法制度下,這種墓葬所顯示的尊卑秩序,宗教性少,主要是政治性和倫理性的多。事實上,這也是周禮的根本精神之所在。
周代由盛而衰,至春秋戰國時代。這種「辨等列、明尊卑」的葬制受到很大的挑戰。即葬禮的「逾禮」,亦是擅自「加等」。陪葬禮器常有超過死者身分的現象,不僅貴族如此,平民墓葬中,這種「逾禮」的現象更為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