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人試過以 理由拎強積金,而好快又返返香港而無事架??

2007-04-10 11:40 pm
1.有無人試過以<永久離開香港>理由拎強積金,而好快又返返香港而無事架??
2.咁如果宣誓左係咪要即刻離開香港???定係收到錢先至離開香港??
3.咁如果返左大陸兩三日後又返返香港當唔當係"永久離開香港"呢個理由拎錢??咁樣得唔得??會唔會范法?

回答 (1)

2007-04-11 12:17 am
✔ 最佳答案
1. 就算你話永久離開香港但又返香港係唔會有事的。

2. 唔使即刻離開香港,你甚至到時可以唔離開。

3. 同答案2一樣,你可以唔離開香港,亦唔會犯法。

我唔知你係男定女,如果你係女而又結了婚,你可以用永久不在香港工作就可以,因為有老公養,我的朋友都係用這個籍口問積金局攞錢,不過你要宣誓同以後真係唔可以做工,當然私底下又唔使交強積金就另計。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2 21:37: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0000051KK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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