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問題 - 死約期內想搬走

2007-04-10 5:27 pm
租了一個單位,合約上是有一年死約
所謂的死約, 是否指一年內不可以搬離, 如果要搬的話, 是否要賠錢給業主, 是否可以以一個月通知, 就走。

回答 (2)

2007-04-10 5:46 pm
✔ 最佳答案
在法律上,租務條款的死約定義就是雙方均有約速效力,
必定要在死約期內履行租約,
即是話任何一方要求在死約期內解除租約,
也必須要賠償死約的總租金數目,方為合法。
當然法律不外人情,如果雙方商量後,互相協議下,
便可依從談判的方法,一樣通過的。
不過,最好是白紙黑字再以簽署為証。
2007-04-10 5:43 pm
要看合約怎樣寫
我假設合約註明,一年內租客打算搬出單位,都要賠償一個月月租俾業主,而你簽約時又俾左一個月上期同一個按金。
咁你打算住埋今個月,咁你要交左今個月既租先。而當你搬走0個日,你要同業主計埋d水電,同埋剩落黎既租金,之後就可以走得,而業主係唔會退回按金俾你
所以你要睇清楚你份合約點寫,之後計番條數


收錄日期: 2021-04-12 16: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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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10000051KK0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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