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冇交手提電話費,比電話公司告上小額錢債署。
我早前收到來自小小額錢債署的一封信,
信中叫我前往聆訊,同埋宥一個算定賠償額$850,
我想問如果我不前往聆訊,即係我敗訴,
我洗唔洗留案底?
同埋之後點賠償(洗唔洗比堂費個d?) 定係 比返個算定賠償額$850?
thz a lot~
其實我都唔係冇交電話費,佢話我冇交電話費 $300
但係我登記個時,佢話要收$300按金,3個月之後自動幫我轉返做電話費,
咁三個月後我既電話費係$300 , $150 per mon,
點知個間電話公司,冇幫我將$300按金轉返做電話費,
仲話我差左$300,好無辜呀我。
其實收到封信我都想幫自己辯護,咁人地大公司有晒律師,
點講我都唔會講得清,咁咪費事羅。
感激萬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