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侵權問題

2007-04-08 10:50 pm
早幾天新聞報導,香港網民百份之九十幾有侵犯版權行為,莫非人人皆犯法而不知,電腦已經變成元兇,上網目的是找尋資料,把有用的東西下載,儲存下來,還有音樂網站的試聽,成人網站的圖片,上這些網站瀏覽是否同樣犯法,海關已經二十四小時監察,我希望對法律有認識的朋友,解答一下,多謝。

回答 (1)

2007-04-13 10:21 am
✔ 最佳答案
基本上現在侵權定義是:

1) 任何人如未獲版權擁有人授權而從互聯網下載一篇文章或一張照片/圖像,也可招致刑事檢控.

2) 由於下載版權作品的點對點使用者,會同時讓其他點對點使用者存取他剛下載的檔案部分,以及他在指明資料夾內儲存的檔案,因此該等使用者亦會引致刑事罰則.

3) 造成直接商業利益或程度嚴重的未獲授權下載活動和分享檔案活動定為刑事罪行。

2007-04-15 00:08:26 補充:
不作點對點發放,是否有被檢控的機會。 其實有關諮詢文件的法案還未通過,你可以放心.不過遲點通過也說不定.所以留意日後政府公佈吧!
參考: 諮詢文件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32: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8000051KK0218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