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人的時候應該要點做先可以保障自己不是所托非人呢?

2007-04-08 10:51 am
請問各位大師:在網上或登報紙請人,祇係臨時散工性質,
僱主本身係自僱人士並非大公司請人…
請問見工的時候應該要點做先可以保障自己不是所托非人呢?
應否要求面試者提供一些基本的個人資料呢?例如身份證及影印本、住址證明及家居電話號碼…如果這樣做會唔會太過份呢?

回答 (2)

2007-04-10 6:18 am
✔ 最佳答案
你指的所托非人,是指他們工作的態度定係他們會偷了你公司的東西?

你第一點是可以留下他們身份証影印本及住址,當你僱用他或她,有問題或他們偷東西可以報警查辦。

而如果關係工作能力,你都有試用時間,如不對辦便找過第二個。
2007-04-08 11:36 am
你可叫她出示身份證, 但因她只是面試, 末正式為你的員工,可以拒絕給你證件副本. 可要求取通信地址和聯略電話, 但不可勉強要人出示住址證明或家居電話, 都是因為她不是你員工, 只是面試. 因有人利用面試的手法去取得很多人的資料, 然後將資料買給一些公司. 如我去面試遇到要我證件副本, 地址證明單和家居電話, 我不會提供的.


收錄日期: 2021-04-23 16:54: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8000051KK0054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