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的判刑

2007-04-08 9:14 am
想請問大家是否知道酒後駕駛再犯的判刑會是多少?
情況如下:
第一次判刑, 罰款九千多元, 監禁三個月, 緩刑三年

若這個情況再犯的話, 它的判刑又會是多少? 還可以緩刑嗎?

( 我想知道大家有沒有相似的案例, 不是最高刑罰, 最高刑罰二萬五千元
及監禁三年這個我知道)

謝謝各位的寶貴意見!!! ^^

回答 (2)

2007-04-08 8:19 pm
✔ 最佳答案
3. 被告人過往有4項刑事紀錄,其中一項是醉酒駕駛。在求情時,辯方律師主要指出被告人當晚零晨3時已喝完酒,他到了朋友家過夜,卻收到女朋友的來電,於是借 了其朋友的車子駕駛去會晤她。當時他相信自己已不受酒精影響,所以才駕駛車輛。由於他自己不熟識那段路才發生這次交通意外。
4. 首先,醉酒駕駛是屬於嚴重罪行。除對自己會造成傷害外,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身命財產亦構成威脅。任何人容許自己在酒精影響下駕駛是極之不負責任的行為,眾所周知,酒精對駕駛者操控車輛的能力有直接影響,如控制車輛不好,汽車本身就可變成很危除的武器。
5. 本席亦發覺現時這類酒後駕駛罪行極之普遍,從法庭所接觸的案件而論,差不多每日都有人承認有關的罪行,有時多達5宗之多,情況實在令人擔憂。本席開始懷疑 過往法庭所作出的判罰是否能起阻嚇作用,對於醉酒駕駛有日益增加的情況,本席認為這是時候,法庭要給予犯事者及那些將會犯下同類罪行的人士,一項清楚信息 [法庭會嚴懲這類不負責任的行為,以保障公眾利益]。
6. 被告人過往有類同的醉酒駕駛紀錄,在本案中超標的情況也很嚴重,足足是法例容許的4倍之多。再者,他這次的醉酒駕駛也導致交通意外,有物件損毀及人的受傷。
7. 就醉酒駕駛而言,有關條例指出如初犯者,罰款第3級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就罰款第4級及監禁12個月,停牌就不少於2年。
8. 勞教中心報告指出被告人在2001年因醉酒駕駛而被停牌15個月後,未有汲取教訓,經常溜連酒吧場所,並酒後駕駛。很明顯,他這次再干犯醉酒駕駛罪,是他 對防犯這類罪行意識非常之薄弱。報告認為為了他能改過,在中心裡接受一段時間的紀律訓練,對他有莫大裨益。考慮過被告人的求情因素,本案的案情及所有有關 的事情,本席認為依照勞教中心報告的建議作出量刑,是最為符合公眾利益;本席相信他經過這訓練後,會認識守法的重要性,日後不會再做出這種(酒後駕駛)不 負責任的行為。至於停牌方面,本席看不出他有任何特殊的情況可令法庭不作停牌或減短停牌的時限,因此,本席下令他停牌2年。
9. 至於不小心駕駛一罪,被告人是反方向行車,亦與其他車輛發生踫撞,令至他人受傷,情節是屬於嚴重的,但考慮到物件損毀及人物傷勢較輕,本席乃判處他罰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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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案例,被告被判以罰款第4級及監禁12個月,停牌就不少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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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 款
施 加 的 罰 款 級 數

2,000 元
第 1 級

5,000 元
第 2 級

10,000 元
第 3 級

25,000 元
第 4 級

50,000 元
第 5 級

100,000 元
第 6 級

章:
374
標題:
道路交通條例
憲報編號:

條:
39
條文標題:
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駕駛汽車
版本日期:
30/06/1997


(1) 任何人在任何道路上駕駛或企圖駕駛或正在掌管汽車,而該人當時是受酒類或藥物的影響,以致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該汽車,即屬犯罪─
(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3年;及 (由1995年第39號第6條修訂)
(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如屬首次犯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或屬在根據第39A、39B或39C條被定罪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由1995年第39號第6條代替)
(2) 法庭或裁判官裁定任何人犯了本條所訂的罪行,而該人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或屬在根據第39A、39B或39C條被定罪後再次被定罪,則法庭或裁判官須取消該人的駕駛資格不少於2年,除非法庭或裁判官為特別理由命令該人取消駕駛資格一段較短期間,或命令該人不須取消駕駛資格,則不在此限。 (由1995年第39號第6條代替)
(3) 如該人上一次根據本條或第39A、39B或39C條被定罪已超過5年,則法庭或裁判官可將此次犯罪當作為首次犯罪處理。 (由1995年第39號第6條增補)
(4) 任何人如證明只要他一直受酒類或藥物影響,其程度使他無能力妥當地控制汽車,在關鍵時間他是相當可能不會駕駛汽車的,則該人當作不曾掌管汽車。 (由1995年第39號第6條增補)
(5) 法庭或裁判官在裁定是否曾有一如第(4)款所述的相當可能時,可不理會該人所受的任何損傷及該車輛所受的任何損害。 (由1995年第39號第6條增補)








緩刑就冇乜可能架啦,再犯嘛!!!
參考: 擇自判案書HCMA000690/2003
2007-04-08 3:05 pm
若這個情況再犯的話,通常不會再有緩刑,

因為緩刑三年就是要你在三年內不能再犯同樣罪行,

如果三年內再犯,會照你資料,即是即時罰款九千多元及監禁三個月,

不過都要睇你當時再犯同樣罪行的程度,

如果比之前更嚴重就會罰得更重,最終去到這種罪行的最高刑罰。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53: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8000051KK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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