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幼兒教育問題(20分)急!!!

2007-04-07 6:07 am
各位~~有無發覺現時幼兒教育有咩問題呀???如果有,可唔可以詳細d講一講呀???謝謝你們呀!!!!

回答 (2)

2007-04-07 1:14 pm
✔ 最佳答案
上面0個位朋友,人地問香港幼教,不是台灣/國內
答非所問
圖片參考:http://hk.yimg.com/i/icon/16/47.gif

香港現時幼教問題,都係未全面資助囉,雖有學券制,但只限非牟利幼稚園,我們幼教界最希望政府是全面資助幼教,即k1-k3適齡學童
幼師進修方面,多d資助,而家資助算唔夠,好多在職幼師自費讀書
非牟利及私立幼稚園看齊,而家並不是平等看齊,私立幼稚園所得的教學資源實在好少
2007-04-07 6:18 am
(一)幼教定位不明:


未將幼稚園定位為學校,有時以「教育機構」,有時以「營利機構」視之,形成幼稚園管理及專業上之混淆。

幼教涵蓋年齡範圍不明,形成幼保功能不彰,影響幼教專業形象之建立。

(二)幼兒教育在國內尚未成為專業學門:
指幼教師資機構與幼教專業團體功能不彰,影響幼教專業形象之建立。

(三)社會大眾對幼教認知不正確或不重視,形成幼教專業運作之障礙。

二、上述三個癥結形成幼教二大問題:

(一)幼教行政與政策問題,包涵了下述的內容:


無專責幼教行政機構與人員:
  形成的結果是人力不足,影響業務之推展與執法的成效;以及行政人員非幼教專業背景,影響到幼教政策的釐訂與執行。


資源分配不均與不足:
  包括幼教經費(僅佔總經費之 2.7% )與其他教育經費不均、公私立幼稚園不均以及特殊幼兒教育經費不足。


制度不健全:
  包括幼稚園與托兒所公立問題、評鑑制度不健全與輔導制度不落實問題以及獎勵補助制度不足等問題。


重要相關法令缺乏、不合理、不周延問題:
  如「幼稚教育法」不合時宜,教師法未將幼教老師納入。


(二)師資培育問題:
  包括幼兒師資(幼稚園、托兒所及小學低年級老師)分流培育、養成與在職教育的課程與教學問題,以及幼教系所設置受教育部控制所形成的幼教師資質與量的問題。

三、幼教行政政策與師資培育問題造成了幼教老師的高流失率與流動率、不合格老師的充斥、才藝教學、課程智識取向、公幼老師的怠懈等幼兒園的經營問題。

  根據上述的研究發現,我們提出下面建議:

(一)幼稚園定位為學校。

  現行法令採幼稚園定位為「教育機構」,但不論是從學術定義、各國學制系統來看,幼稚園都應為學校。雖然,將幼稚園定位為學校會增加教育行政單位的責任與投資,但是其未來報酬率卻會是投資的數倍。幼稚園定位為學校亦不表示將幼兒教育「制式化」,而在於給予幼兒教育行政及幼教師一份教育事業應有之合理權利與義務。或有認為將幼稚園定位學校,幼稚園業者會只享受優惠權利,而不盡義務,但是權利義務本來有法規規範,如有疏失,大多係因執行不當或不力所致,而非因定位學校之故。因此,幼稚園定位為學校是可行且也是應行之道。

  幼稚園定位為學校後,教育行政當局便應以「學校」應遵守的人事、會計、行政、設備等制度規範幼稚園,以解決幼教界目前師薪資福利低、不合格教師充斥、設備不足、負責人未具有幼教理念等問題。而幼稚園也可享受稅賦上之優惠、接受政府之補助、減輕營運壓力,自可解決幼稚園「利益導向」所產生的問題。

  幼稚園成為學校後,教育行政單位的職責自然會增加,因此,就更需有專職的幼教行政單位,由足夠且具有幼教專業背景的專人負責,才能妥善規畫我國幼兒教育的發展及督導幼稚園確實建立人事、會計、行政等制度,進而解決因政府人力不足及決策過程不專業所帶來的問題。

(二)五歲幼兒之教育免費教育,但非義務教育。

  鑑於幼兒教育對兒童未來發展的重要性,本研究小組認為確保幼兒至少有為期一年良好的品質的學前教育為政府應做之事,而提供五歲幼兒一年的免費教育則為最好的方法。

(三)適量增設公立幼兒園。

  本著每一位幼兒都有相同的機會接受至少一年良好品質的學前教育,本研究小組建議建立幼教專業機構認可制度,評鑑國內之幼教機構,確定國內良好品質幼兒園(指幼稚園及托兒所)之園數及能容納之五歲幼兒人數。另外,政府行政單位亦應調查或研究推估有意願上幼兒園之幼兒人數,再與國內良好品質幼兒園及公立幼兒園所能容納之人數作對照。如果現有之良好品質之公立幼兒園無法容納所有想入幼兒園的五歲幼兒,則政府須視需要設立良好品質之公立幼兒園,一方面確保免費教育之落實,一面確保幼兒所接受之學前教育品質良好。

(四)幼兒園、托兒所教師合流培育。

  本研究小組主張服務4~6歲幼兒的教師,不論是在幼稚園或是托兒所,都應修畢大學幼兒教育專業學程,也就是為提供4~6歲的幼兒同樣品質的專業教育及保育,幼稚園與托兒所教師應合流培育。

  至於服務0~4歲的幼兒的教師,本研究所建議建立「證照分類制」,依服務對象的年齡設定其專業資格標準。至於目前托兒所教師主要來源的高中(職)幼保科學生,本研究建議建立「教師分級制」,幼保科學生可從「助理教師」做起,再配合在職進修,修習大學幼兒教育學程,進階至教師,如此則解決幼保科、幼教系與幼托教師不流通之問題,亦有益於幼保科學生之升遷及專業成長。

(五)整頓幼教專業機構與團體,增設幼兒教育研究所,增進幼教師資之師資及專業團業之專業素養及公信力。

  本研究小組認為幼教專業機構及幼教專業團體是幼教促進改進及幼教專業化的重要主角。因此,本研究小組建議,國人須設幼教研究所,以培養本土化、實務與理論兼俱的幼教相關研究人才,以促進幼教專業理論與實務基礎的建立;同時,由政府評鑑及整頓現有之幼教專業機構及團體,並給予適當之補助協助其改善,以導其運作之方向及內容。

(六)加強對社會大眾及國、高中學生有關幼教正確理念之宣導。


收錄日期: 2021-04-12 01:20: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6000051KK0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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