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上『顯考』有何解釋?幾時才需要刻這二字?

2007-04-07 1:54 am
墓上『顯考』有何解釋?幾時才需要刻這二字?
更新1:

有無簡單易明既答案? 我而家都仲係唔明 =.=

回答 (1)

2007-04-07 3: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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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顯考﹝妣﹞為抬頭為抬頭時的範例
(1)
  以兒子名義為父親發訃聞例〈父逝母在時;抬頭用顯
考則自己稱為孤子〉顯考○公緯○○府君痛於中華民國○
○年○月○日○時○分壽終正寢……,子女等隨侍在側…
……
 
孤 子 ○○ ○○   泣血嵇首
孤 婦 ○○○ ○○○ 泣血嵇首
孤 女 ○○ ○○○  拭淚頓首
 
【說明】
  父逝母在時如果子女已長成應以子女名義為父親治喪
,自己稱「孤子」、「孤女」以與抬頭「顯考」相對稱。
如必須以母親名義發訃聞時,則抬頭就須改用「先夫」,
若不自稱「孤子」、「孤女」時,可改用「男」、「女」
自稱,不可用「孝男」、「孝女」等,因為文中有「不孝
男等隨侍在側……..」,顯然前後稱謂矛盾。
 
(2)
  以兒子名義為母親發訃聞例(母逝父在時:抬頭用顯
妣則自己稱為哀子)顯妣○母○孺人?○○慟於中華民國
○○年○月○○日○時○分壽終正寢……,子女等隨侍在
側………
 
哀 子 ○○ ○○ 泣血嵇類
媳 婦 ○○○ ○○○ 泣血嵇首
哀 女 ○○ ○○ 泣淚嵇首
女 婿 ○○○ ○○○ 拭淚頓首
 
【說明】
  母逝父在而子女早已成家立業時,應以予子女立場為
母親治喪,自己謙稱「哀子」、「哀女」或「男」、「女
」以與抬頭的「顯妣」相對稱。如必須以父親名義發訃聞
時,則抬頭就須改用「先室」而非「顯妣」了。
 
(3)
  以兒子名義為父親(母)親發訃聞(父母都已不在了

顯考○公○○府君
顯妣○母○太孺人名○○慟於……,子女等隨侍在側……
…。
 
孤哀子 ○○  ○○○  泣血嵇首
媳  婦 ○○○ ○○○  泣血嵇首
孤哀女 ○○○ ○○○  泣血嵇首
女  婿 ○○○ ○○○  拭淚頓首
 
【說明】
父母皆已不在了的自稱為「孤哀子(女)」,家族自稱不
可加「孝」字
 


 
2.訃聞稱謂解釋
孤哀子:無父謂之「孤」,因而父死自謙稱為「孤子」,
無母謂之「哀」,故母死自謙稱為「哀子」。父母皆已亡
故時要自稱「孤哀子」,亦可乾。
 
(1)乾脆自稱為「男」或「子」就一目了然。
 
(2)媳婦:子之妻謂之媳,「媳」與「子」是相對稱,
   故應並列,而且要連姓帶名寫在其丈夫的名旁。
 
(3)孤哀女:孤女、哀女、孤哀女三種自稱與孤哀子之
   用法同,可簡稱為「女」。
 
(4)女婿:女婿係「半子」,有女才有婿,故女婿必須
   緊排在女兒之邊以成偶。
 
(5)義子女:分為兩種:
1、乾女兒或口頭認親之子而不同居之義子。
2、幼時沾「水米」之恩之義子。
 
(6)期服孫:古人重「長孫」如子輩均不在由孫輩發訃
   聞,則抬頭為「顯祖考(妣)」而下款長孫自稱為
   「承重孫」,其他為「期服孫」即內孫兒。
 
(7)外孫:女兒之子為「外孫」,其妻為「外孫媳」;
   女兒之女為「外孫女」,已婚者加(適○),其夫
   婿為「外孫女婿」。四者要冠本姓。
 
(8)曾孫:依序可分三種:
1、內孫之子女稱「內曾孫」簡稱「曾孫」、「曾孫
    女」。
2、外孫子女稱「外曾孫」、、「外曾孫女。」
3、外曾女之子女稱「外外曾孫」亦可稱「外曾孫」
    。
 
(9)玄孫:曾孫之子女稱為「玄孫」、「玄孫女」。
 
(10)姪輩:如家族人口簡單就列「姪輩」,或「姪輩
    」稍有名望亦可印入,但須印在家族之後 。
 
 (11)夫妻:古語:「少年夫妻老來伴」,夫妻是一生
    中 最富感情也彼此最了解的人,相互信賴終生「
    情人」,故夫妻應列名且比孤哀子抬頭一字,字
    體並稍大。
 
(12)兄弟姊妹,叔訃妯娌之用法 。
 
(13)庚 男:係指與兒子同齡會之人。「庚兄弟」係
與逝者同齡會的人。
 
(14)誼 男:係指兒子結拜之人,「誼兄弟」係與逝
者結拜的人。
 
(15)族親代表、宗親代表、親戚代表、親友代表等具
  有身分地位者,獲至親者皆可同列護喪,端看篇
  幅大小而已。
(16)如父母尚建在者,則最後應烈「父親」或「母親
   」。
 


 









收錄日期: 2021-04-27 22: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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