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不應該,因為.....
(一)、性是神設立的:
首先,先要問,為什麼要在婚前有性行為?是因為情慾?是因為愛情?若是前者當然不對,若是後者呢?是否相愛就可以做任何事,即使是不合法,不蒙神喜悅的事?
其次,我們要問:我們還未成為夫妻,就做只有夫妻才可以做的事,合聖經的真理嗎?神喜歡我們這樣做 嗎?
性,是神賜給夫婦的恩物,也是神定規只有夫婦才可以享有,因為神說:「人...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体」(創世記二:24),這是新舊約一貫的真理。在夫妻之外的性行為,都被神定為罪行:已婚的被定為姦淫 (adultery),未婚的則被定為淫亂 (fornication,現代
譯本多譯作 sexual immorality)。這些罪在舊約是要被石頭打死的。在新約恩典時代是否就可以從輕發落呢?
不是的,到新約時,耶穌的標準更高,祂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五:28)根據主耶穌的警誡,既然「想」都不可以,何況是「行」呢?基督徒的「愛」若不合符聖經的真理,這種愛是有問題的。
(二)、人的爭論:
也許有人會說:「世人都這樣做,我們不如此,就會很落後,會和世界脫節。」是的,今天世人都把婚前性行為看作是很平常的事,而且越來越多人在十五、六歲就已有性經驗。正因為如此,今天的人已沒有什麼所謂道德感,全世界的道德正急速向下滑瀉。不過我們要問:
「世人這樣作,我們基督徒是否也要照樣作?」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基督徒不但不照做,更應該朝反方向走。當我們查考聖經就知道,什麼時候世人的道德往下沉淪時,神就呼召人出來,要他們分別為聖。以諾,挪亞,亞伯拉罕等莫不如是。這是神的心意,也是今天教會的見證使命,若不如此,教會怎能成為世上的光,世上的
鹽呢?
也許有人還會說:「這真是束縳,會攔阻人信耶穌。」也許有人說的是,不過,信耶穌從來就不是一條寬鬆的路。耶穌就毫不隱瞞的說:「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馬太福音七:14)。真正信耶穌是要脫離罪,而不是和罪作朋友的阿!能不犯控制著世人的罪的,才是真自由,真釋放阿!
希望能夠解答到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