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問題1

2007-04-06 6:05 am
1.如果實施最低工資,管理者可能因為利潤減少而增加犯法的可能性,同一時政府要解決就要增加監察成本。各位有何良策解決?

我會分三題,共30分,有興趣者回答
更新1:

最低工資的出現是因為低水平的人替代性低,導致需要設最低工資來保障,所以這些人有可能害怕沒有工作而忍讓,導致執法有問題,而本問題的要旨在於如何解決最低工資所衍生出的問題。即是可以用其他方法去取代。 還有的是需要工會,或其他人的檢舉,顯示社會監察成本是較以前上升了,其實有沒有方法可以更有效益的方案取代或解決這些成本上升的問題。

更新2:

很遺憾的是最低工資要在市場水平上才有效率,如果依加拿大的情況,是沒有必要立最低工資,因為是如同虛設,因為21000cad 較18000cad多,這是因為經濟水平興盛導致人工上升,而非最低工資的成效。

回答 (3)

2007-04-06 10:52 pm
✔ 最佳答案
我認為如果最低工資真的立法,管理者若違法以低於最低工資的水平僱用工人,被檢舉及受罰的機會很高,所以冒險犯法的可能不高(除非政府執法寬鬆),他們反而會想其他方法,例如用機械和電腦取代勞動力,或者減少工人人數,以較高工資保留高生產力的工人,或以增加高生產力工人的工時以作出替代.若工資上的經營成本過高,最終某些行業只會結業或改到其他經營環境較寬鬆的地方.

事實上政府不用增加監察成本,因為經濟利益上的誘因已足夠鼓勵未能取得最低工資的工人作出檢舉,工運組織亦會樂此不疲地為他們請命.

結果:一拍兩散,最終只是令低生產力及技術的工人失業或受害,除非他們的生產力提升至值到領取最低工資或以上的工資.
2007-04-22 6:51 am
Other reply is much preferable than the best answer as the analysis by 月光光 is wide in horizons. Also, the point of global union is in depth.
2007-04-08 10:22 am
“如果實施最低工資,管理者可能因為利潤減少而增加犯法的可能性,同一時政府要解決就要增加監察成本。”

我認為, 以上的假設, 並不需要, 是不會出現的。

因為, 若 “利潤減少而增加犯法”, 那麼:

1.) 物業的持有者 (業主) , 要加租金 (由上世紀中期已出現), 企業的利益相對減少。是否 “增加犯法”?

2.) 政府增加差响和地稅: 企業的成本增加, 利益相對減少。是否又多了 “增加犯法” 機會?


3.) 全球一體化的大環境下, 競爭者再不限於本土, 劇烈的競爭下, “利潤減少” 了, 又多了 “增加犯法” 機會的藉口?

最後, 筆者語重心長, 希望 “最低工資” 能夠出現香港社會, 並能夠幫助低下層的市民。



(題外話 : 非常高興, 值著文字媒體, 可能和千萬里以外, 互不認識的網友, 討論和各抒己見。

筆者, 移居加國數年了, 可是, 仍舊念念不忘香港, 她是筆者的故鄉, 那裡, 留下筆者親人和良朋; 同時, 留下多少筆者印象難忘的足跡。

“最低工資” 對筆者而言, 是熟悉的, 現在安省的“最低工資”, 是每小時 CAD8.00, 即一年的 “最低工資” 薪酬是 (8 x 44 x 52) CAD18,304。

對香港的兌換率而言, 可能已不錯了。 但是, 對筆者, 或是, 筆者所認識的人, 沒有人收取如此 “微薄” 的薪酬。 你可知道? 多倫多市民的薪金水平的平均數, 是年薪約CAD41,200。)


收錄日期: 2021-04-18 21:48: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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