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13年前欠銀行約數萬元咭數,後來佢搬了屋,轉了工,因此銀行一直找不到他,直至最近他收到這間銀行的通知,追討之前的咭數,計算埋多年既利息,要他還50萬.
請問已事隔13年我朋友需要還這畢欠款嗎?一般的6年債頂追溯期適用在此事件嗎?他真的需要連本帶利歸還嗎? 如沒能力還款申請破產可以嗎?
Thnak you!
收錄日期: 2021-04-14 00:35: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5000051KK0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