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拖欠電話費

2007-04-05 10:12 am
前男友拖欠新世界電話費, $ 1980, 有合約的
佢之前借我住址証明開, 不過登記人係佢自己, 身份証都係用番佢自己既
分手後佢就無交電話費, 宜家嗰個电話號碼停左lu被新世界, 新世界寄過封 ''final reminder'' 嚟, 初時我都冇留意冇理會, 後尾有封律師信寄嚟, 我冇拆, 我估應該係新世界電話費嗰 d , 收件人係佢個名.
我想問係咪寫返 ''查無此人'' 寄返 過去就 ok ga la??
有冇咩問題要跟? 因為我見 登記人同身份証都唔係我個名~
plz help..........

回答 (3)

2007-04-05 7:44 pm
✔ 最佳答案
你應該一早將那些信件寫上並無此人 (Mr. Postman, Please return to sender for No Such Person) 及放回大廈地下的管理處誤投信件收集箱, 如所住大廈地下沒有設立這種設投信件收集箱, 你便把信件放到街上任何一個郵筒或郵局便可以了. 其實也不用打電話給電訊商解釋的, 讓她們找上門時才跟她們說吧! 總之你的名字; 身份証明文件; 個人資料等都沒有在她們手上的文件便可以了.

2007-04-06 19:59:27 補充:
除非你是向新世界申請電話上網服務, 否則你無需拿住址証明給她們的, 因為你拿給她們看住址証明只是証明你自己住在所述地址, 不可能証明你前男友現在不是住在那個地址, 如果你退回信後仍然收到那些信, 你才再次打電話給她們告訴她們你前男友已搬了, 不用再發信, 如她們不信及找收數公司上門, 你便報警好了, 讓警察處理該事.

2007-04-10 10:01:22 補充:
當我遇到這種情況, 如收到誤投信件; 前業主或住客的信件及前家務助理的電話費欠費追數都是用這種處理手法, 不用花時間到郵局及花金錢買郵票去寄回信件, 其實你也可以當你前男友是家務助理的情況處理.
2007-04-06 11:45 am
只要登記人不是你,就可以了!
如果你不介意收到追討信的話,可以寫無此人,但新世界的資料是你家址址,便仍會發信到你家!
但如果你不想再收到信,你可致電新世界熱線,向職員說此人已無於上址居住,而他們應該會問你拿証明,你便可以把你的住址証明發給他們作跟住!

希望可以幫到你!
參考: 自己
2007-04-05 10:26 am
其實不需寄回去的

只要將之前新世界寄俾你既信交返俾你屋企個保安就得啦

不過如果佢之前有拎過寫你屋企地址既電話費單去交過電話費就........

你可以打返電話公司和佢佢講返你而家既程況既!!

ps:不過你前男友可愛會因為這樣犯上刑事罪(渡用他人或使用虛假資料)........炸騙罪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58: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5000051KK0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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