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過馬路(10分~~~~~~~)很趕~~~~~~

2007-04-04 6:44 am
請問若果被警察捉到亂過馬路,記錄左你的個人資料,會否被告??彧會點樣??

p.s未夠18歲

回答 (6)

2007-04-04 6:50 am
✔ 最佳答案
亂過馬路, 通常以定額罰款, 如冇其他問題, 導致他人(行人, 車輛)出事
2007-04-05 7:25 am
我有個朋友上大陸玩,返咗香港, 在赶回家的途中,冇睇清楚是紅燈而亂過馬路,被警察捉到,立即登記個人資料同地址,跟住一星期之內收到繳付罰款通知書, 罰HK$500元.若認罪,繳付罰款冇事了, 不用上庭; 另外政府會比埋求情信比你填,若理由充足會罰少0的, 但都要HK$300元, 你未滿18歲,可以話自己冇收入,並今後會遵守交通規則.仲要找令法官同情的理由(但不要以赶時間作理由).
我朋友的求情信是我幫佢寫的, 我以佢因搭長途車由外地返港並附上車票作證明, 身體健康問題及精神勞累, 心神慌乎,因此睇錯交通燈的顏色,而沖紅燈. 結果罰咗佢$300元.
參考: 我幫朋友的經驗
2007-04-05 5:14 am
 法律是一視同仁的,未夠十八歲而亂過馬路不是抗辯的理由,他們記錄你的個人資料的目的,純粹作檢控之用,法庭一樣會叫你上庭(你可選擇書面認罪而不出庭),罰幾多由法官視乎你的態度而決定,最低一百元最高二千元,但要由你的家長繳交罰款。
 

2007-04-12 17:05:52 補充:
當然不只那麼簡單啦。
參考: 個人所知
2007-04-04 9:45 pm
如不依行人過路設施(班馬線,行人天橋,行人隧道,行人輔助線,行人燈號等...)而橫過馬路,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000, 祝你好運!
2007-04-04 10:15 am
你未夠18歲都可能會告你,不過警察可以使用佢既"酌情權",
最重要佢有冇周你講會回署申請傳票告你呀?!
理論上,佢地都會講聲....... 不過, 你等下睇下有冇收到傳票

* 佢地有冇炒底你住址呀?
2007-04-04 7:00 am
罰款hk$500!

收錄日期: 2021-04-18 21:45: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3000051KK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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