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一問,,請各位主持公道,,

2007-04-04 1:07 am
,有一對夫婦,,我就以男人和女人作代號。由於他們2個在生活上很多事情都有分岐,而且男人性格暴燥,支配感強,而且做錯的時候永不認錯,強詞奪理,把女人和兒子當成自己的工人,在家中只有命令,不時還打罵兒子,女人和兒子都把他當仇人看待。
女人不甘受著男人的命令以及男人在日常生活中所施加的壓力,所以女人決定帶同兒子搬出去住。
問題:
1.男人因為面子,怕女人搬走後鄰居會以奇異的眼光看待他,所以不允許女人搬走,請問男人有權這樣做嗎?
2.家中有不少貴重物品如電視,電腦等都是由女人付費買的,女人若能搬走,她能否把這些由她付費的用品也帶走?
3.女人有權帶著兒子一起搬出去嗎?(在兒子情願的情況下)

請各位以法律及人性 解答一下我的這幾個問題,謝謝

回答 (1)

2007-04-04 1:43 am
✔ 最佳答案
問題1:沒有權,这可能觸犯非法禁錮罪
問題2:如果你不想你的私有財產由男人擁有,但如果他強行把你的財產留下,便可報警,但你果d貴品,需要有證據是你私有的,不然的話好難講得通。
問題3:如女人的兒子是年滿18歲便可,如是18歲以下需要打官司爭取撫養權。

2007-04-04 16:17:11 補充:
問題2:證據是有收據或有见證人在場證實係你買先叫證據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44: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3000051KK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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