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我想問一下, 我朋友欠信用咭公司30萬, 先前銀行搵左收數公司追數, 我朋友在親友幫助下已全部清還, 但之後仲要收多30%作為收數公司行政費(即係成9萬, 打左折都話要3萬) 其實呢筆行政費係咪合法呢, 因月結單已是全部顯示$0, 唔想比果30%行政費, 打去咭公司同佢地傾, 但佢地堅持要收. 咁我想問下, 可唔可以唔比, 有無辦法或途徑呢?
請各位多多指教!!!
收錄日期: 2021-04-14 00: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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