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左份工剛2個月想即時唔做可以點?月薪工~無簽約

2007-04-03 9:36 am
又或者唔想做~我應該點做?又驚會扣錢

回答 (5)

2007-04-03 10:13 am
✔ 最佳答案
即使是無簽約, 只要有人証明你替你的僱主工作, 已算是該公司的員工. 如你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 而每星期工作多於18小時, 便屬'連續性合約'.

根據勞工法例, 在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下, 試用期內需要7天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如你們沒有訂過試用期的話, 需要1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當然, 你可以和你的僱主洽談, 只要雙方同意便可.
2007-04-03 10:42 am
勞工法例有訂明,第一個月,不用通知。第二個月,通常要一星期通知。第三個月,通常要一個月通知。

所以你用書面一星期前通知較好,避免你會被扣一星期薪金才可以走。

2007-04-03 02:46:55 補充:
但如果雙方同意即時解約不用補償代通知金,你便可以即走。不過走時最好不要和公司爭議,問他們取推薦信時較會寫得好。
2007-04-03 9:57 am
我做過一份月身工, 每兩個月都要停, 因公司唔想幫我供MPF, 又唔會轉我做長工. 所以他們的做法將份糧除番24(番一至五天)再X番你返左幾多天,就係你實質的人工了.
紅日又吾關你事, 你又無返工, 無錢, 總知你番幾多就有幾多人工攞!!
最好有一兩天通知話吾做這份工, 或者他們會比你邊做邊找工, 問下吧!!
2007-04-03 9:41 am
你冇無簽約 ,,可同老細講,,,你都冇心做,,佢唔會為難你既...
同佢相諒吧!!!找出合理既方法
2007-04-03 9:39 am
無簽約就咩都唔洗做都得.......


但當然最好就事先通知公司啦~


就算你有簽約 好多時1個月前通知公司就ok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4: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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