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絕對無可能, 因為根據法例行政長官只可以連任一次, 即最多只可以做兩屆, 而曾生今次已經是做第二任了
2007-04-02 21:08:03 補充:
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每屆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連任一次。如行政長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離職,繼任人應在6個月內產生。200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解釋基本法方式說明補選的行政長官只是完成前任餘下的任期。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6%99%E6%B8%AF%E8%A1%8C%E6%94%BF%E9%95%B7%E5%AE%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