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願人士下午從中環遮打花園遊行往政府總部,不滿意醫管局實施非本地孕婦產科服務新收費後,強制內地配偶來港產子須繳交3.9萬元留位費,漠視其妻子應享有本港孕婦的同等權益,因他們妻子正在內地輪候單程證來港定居,醫管局卻新推出限制這類孕婦來港產子的措施,包括增加收費明顯是剝削其妻子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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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本人立場覺得政府向所有內地產婦(包括港人在內地娶的妻子)強制繳交費用是正確的。點解她們會覺的自己被政府剝削呀?她們在香港做過啲乜呀?交咗幾多稅呀?她們為何不試想一下,點解在香港土生土長的產婦,不但要交稅之餘仲不能享有應有嘅福利。唔通我們要辛辛苦苦賺錢回來交稅給政府來照顧所有內地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