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今年三月份購入自用小客車乙部,包含領牌、牌照燃料稅、保險等,共計支出60萬元,以五年作攤提折舊,在損益表是否每個月做一萬元的提列固定資產損失?另資產負債表逐月作累積折舊?如此的話,以今年度來看,損益表中僅提列三月到十二月,共十個月十萬塊的折舊損失,損益表帳面上看起來會很好看,那今年五月以及明年五月,要怎麼計算公司實際獲利? 2.公司於農曆年前,分配5000股予員工,原股數為12萬股,該如何增加這5000股?是否先由公司依照現值向原股東購回作減資,購回股數轉為公司庫藏股,再將這5000股作員工紅利分派?亦或正確作法為何? ================================== 另外,我們公司在中和,想轉換記帳的會計事務所,但半年後可能會將登記稅籍地,移到桃園觀音(主要營業地還是在中和),是否有跨區性事務所有願意與我們公司配合?
PS.之前感謝欣欣記帳士回答,但yahoo信箱少收,能否再麻煩回答一次,並副本到[email protected],我會趕快回覆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