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身份證問題

2007-04-02 5:07 am
我1989年出世,政府冇叫我換身份證,但新聞說現在應所有人都換了身份證,我該怎麼辨

回答 (3)

2007-04-02 5:22 am
✔ 最佳答案
整個換證計劃將於2007年3月31日完成。1993至1996年或1986至1989年出生的人士,分別在年滿11或18歲時,須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申領智能身份證。
2007-04-02 5:28 am
政府已經很清楚定時在電視電台公佈不同年份出生的日期換領智能身份證的日期。所以你其實可以被檢控。不過你現在應盡快到入境處五個人事登記處辦理換證手續,亦可透過電話及網站預約。
參考: 明報專訊
2007-04-02 5:12 am
年齡不足18歲的兒童

申請

年齡不足18歲的兒童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申請新身份證手續。
當陪同辦理手續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及有關兒童到達智能身份證中心時,請先到接待處:

領取一個籌號。如已為該兒童預約辦理時間,應將該兒童的身份證號碼及已預約時段告知接待處職員,
領取一份列印有該兒童個人資料的申請表格。在等候期間,他/她應小心核對表格上印有的資料,並填妥包括聲明欄在內的餘下部份。
當持有的籌號顯現在等離子顯示屏時,請陪同該兒童前往指定的登記室,並把該兒童的申請表格、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文件(如有需要)交給登記員。該登記員會:

與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核對申請表格上的資料;
使用數碼相機為該兒童拍攝照片 (適用於身高超過90厘米的兒童) / 掃描兒童的照片 (適用於身高不超過90厘米的兒童), 以供存檔;
使用指紋掃描器印取該兒童的左右手拇指指紋,以供存檔 (不適用於年齡不足11歲的兒童);及
掃描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以供存檔。
然後,登記員會把該兒童的現有身份證及證明文件交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他/她及該名兒童會到指定的會面室,由入境事務主任覆核申請。該主任會:

與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覆核申請表格上的資料;
再次掃描該兒童的拇指指紋,以確定檔案內的記錄正確無誤(不適用於年齡不足11歲的兒童);
確認該兒童在香港的居留身份;及
簽發一張「領證通知書」予陪同辦理手續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通知書上印有領證的中心和領證時限。
注意: 在領取新證時,必須交還兒童的舊身份證註銷。

授權他人領證

如果為兒童申領身份證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未能在領證時限內親自領取該兒童的新身份證,他/她可以:

在辦理申請手續時通知登記員或入境事務主任,表明他/她欲授權他人代為領取該兒童的身份證,並填妥授權表格(ID678);或
以書面形式授權他人代領身份證。
該名獲授權的代表必須年滿18歲,並在領取該兒童的新身份證時出示以下文件:

他/她的身份證;
為兒童申領身份證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授權書,並提供可以證明他們簽名式樣的證明文件(例如:旅行證件或授權表格(ID678));
「領證通知書」;及
該兒童的舊身份證。

領證

為兒童申領身份證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須在「領證通知書」上指定的期限,於辦公時間內親身到指定的領證中心代兒童領取新身份證。抵達領證櫃位時,他/她須將「領證通知書」放入指定的收集箱內。當職員透過揚聲器呼喚其名字時,他/她應:

到指定的櫃檯,將該兒童的舊身份證交回櫃檯職員;
出示他/她自己的身份證/旅行證件;
核對電腦熒光屏上所顯示的個人資料,以確保儲存在「晶片」內有關該兒童的資料正確無誤 (不適用於11歲或以下的兒童)。如11至17歲的兒童一同前往領證,他/她需遵照職員指示,掃描左及右手拇指指紋,以確定智能身份證內的晶片操作正常,及儲存在晶片內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如該名兒童未能前往領證,請參閱「確認程序」);
在確認記錄無誤後,獲發該兒童新的智能身份證;及
交回該兒童的舊身份證註銷。
確認程序

11至17歲的兒童如在領取新身份證時沒有進行確認手續,須親身前往入境事務處的自助服務站,使用智能身份證閱讀機以確定新證內的晶片操作正常,及儲存在晶片內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
這項確認程序必須由該兒童親身按照熒光幕的指示進行。智能身份證閱讀機設於各智能身份證中心、人事登記辦事處、出入境管制站及入境事務處總部內。
獲簽發智能身份證的11歲以下兒童無須進行上述確認程序。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51: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1000051KK0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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