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勞工法例...合約工

2007-04-01 8:16 pm
而家做緊份合約工, 3個月約,
有人話, 如果續約, 第二份約同第一份約之間有人話要7日比你放假,
又有人話其實唔駛..唔知實情係點?

回答 (1)

2007-04-02 6:39 pm
✔ 最佳答案
首先我要清楚一樣野先, 果7日假你指既係有薪定冇薪先 ?

以我所知, 點解有某d公司係合約期與合約其之間會有假期... 咁係因為公司唔想比年假錢

同唔希望你拿年假

根據勞工法例, 連續做滿4星期, 而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8小時, 就會係連續性僱傭合約... 而

連續性僱傭合約係有一般最低既福利, 例如以上所講既年假.... 另外, 如你公司係以"比

例"方式去發放年假的話, 理應三個月會有年假, 就算合約滿左, 公司也應給你大約 1.75 日,

即2日年假錢, 如果係合約之間放 7日既話, 咁公司就會當你放左, 而佢地又唔駛負上勞工責

任, 合約員工3個月合約又可以日日返工 (除勞工及例假)

以上只是我知道某公司都做法, 並不代表所有公司都係呢個目的...

所以我就要問清楚, 究竟果7日係有冇錢既...

如果係有, 咁公司可能知你做得辛苦, 比你放 7日有薪假, 哈...

或者公司有其他原因都可能... 詳情要睇到份合約先清楚.... 唔想比錯意見

不過香港黎講, 合約係存有好多灰色地帶, 所以盡早搵到份長工啦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3 20:05: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401000051KK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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