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在香港中學生中, 崇拜明星偶像的比例排列最高(73.6%), 遠遠超過崇拜其他偶像的比例。在內地中學生中, 崇拜傑出人物的比列排列最高(42.3%), 其次才為崇拜明星偶像的比例(39.6%)。這表明, “追星現象”在香港青少年中十分突出, 而在內地青少年中則並非十分突出。
2.在偶像崇拜中,香港中學生更多對對偶像做理想化及浪漫幻想, 內地中學生則更多對偶像做榜樣學習及心理認同。這表明, 香港青少年的偶像崇拜以表層性欣賞(superficial appreciation)為導向, 而內地青少年的偶像崇拜以實質性欣賞(substantial appreciation)為導向。
3.香港中學生所崇拜前10名偶像絕大部分為明星偶像; 內地中學生所崇拜前10名偶像則包括傑出人物、明星偶像和家人。這表明, 內地青少年較香港青少年在偶像崇拜中更趨多元化合理性化。
4.學生對傑出人物做榜樣學習, 則其自我成效感偏高, 而社交焦慮就越偏低; 學生越崇拜明星偶像, 則其自我成效感偏低, 而社交焦慮偏高。這表明, 崇拜傑出人物, 對他們作榜樣學習會促進青少年的心理及社群發展; 而單純地崇拜或敬慕明星偶像則會妨礙青少年的心理及社群發展。
5.崇拜明星的香港中學生, 其自我成效感特別低, 而其社交焦慮亦特別高。這表明,明星崇拜的負面效應對香港學生尤其突出。
基於研究結果,我們對青少年有下列建議:
1.選擇偶像要多元化,向不同之偶像學習
香港與內地的青少年在偶像選擇和崇拜方式上存在著明顯的差異,香港青少年偶像崇拜主要集中在演藝界,這與內地青少年之選擇的多元趨勢成鮮明對比。由於不同類型之偶像各有優劣之處,香港青少年宜多選擇不同類型(例如不同行業、民族、文化)的人物為偶像,學會從不同偶像身上吸收有利於個人成長的成分,向偶像學習。
2.深入認識偶像背景,從各方向看待偶像
香港青少年偶像崇拜的特點是強調偶像明星的青春貌美、才藝或反叛性格等特點,而缺乏對其背後努力的認同。青少年宜多從不同層面來認同偶像(如形象特徵、才能特徵、人格特徵和偶像的奮鬥成功經驗等)。能學會從不同層面認同一位偶像,便不會盲目跟隨偶像的各種表面行為。
3. 切勿將偶像神化,以偶像的成功為榜樣
偶像也是人、宜以普通人的角度去接受偶像,勿將偶像神化。但青少年可以把他們當作個人成功的榜樣。其實,在我們身邊的親朋好友可能也有出色的表現,我們若能學會從不同親朋好友身上汲取偶像成功的元素而加以發展,青少年便可與偶像的距離拉近。所以, 青少年應多對偶像做實質性欣賞(substantial appreciation),而非停留在表層性欣賞的層面上(superficial appreciation)。
4. 當知道明星偶像是一個商品,勿在明星偶像身上花費太多
青少年必須認識大部份明星偶像(包括歌星或影星)其實是一個商品,很多明星的知名度是與投入宣傳資源多少有關。商家在提升了偶像的知名度後,其目的是要獲利,然後透過傳播媒介再行推銷,然後再去獲利。作為青少年學生,我們應懂得節制,勿花太多的金錢於偶像的商品,宜儘量在一些免費的媒介中去獲取有關偶像的資料,如報刊及網頁等。
此外,對於偶像崇拜這個現象,我們亦有如下建議予家長、教師及有關人士:
1.家長、教師及有關人士毋須反應過敏,以教導孩子理性批判的角度看事物
家長、教師及有關人士毋須對青少年偶像崇拜有太極端的反應,亦毋須禁止他們去欣賞偶像的表演。讓孩子有限度地崇拜偶像並不會損害他們健康成長的。我們要做的是借助這些機會與孩子去討論社會時事,探索人生的各個領域,並訓練孩子去以理性批判的角度看事物,切勿停留在表面的現象上。
2.讓香港的青少年掌握更多有關世界傑出人物的資訊
香港人生活在一個非常密集的社會環境,大部份青少年都在相同的商品廣告或傳媒資訊下成長,在日常的交談中彼此都無可避免地會討論歌星和明星等內容。有趣的是,相比內地,我們很少發現香港傳媒資訊對世界上傑出的人物有深入的探討,這樣大大限制了青少年擴闊其視野。在內地,我們見到有些書籍及媒體會以「世界傑出人物」或「青年必知人物手冊」為題,內容環繞世界各地的知名人士。我們渴望香港的教育工作者及傳播媒體都能在這方面有所發展,讓香港的青少年掌握更多有關世界傑出人物的資訊,使青少年對世界級的偶像有更深的認識。
3.藉偶像崇拜現象向孩子灌輸理財知識及自律精神
正如上文所說,偶像祟拜文化其實是一種商品經濟文化,連接明星與其迷戀者之間的橋梁是各類與偶像有關的商品(如唱片、影集、CD、VCD、書籍、掛像、服裝、歌/影迷會等)。作為家長及教師,我們固然明白這種商品經濟的關係,不過,年輕人並不瞭解箇中的來龍去脈。我們適宜在兒童年幼時便向孩子灌輸理財知識及自律精神,家長隨了不宜讓孩子糊亂購買各類商品外,也要教育孩子發展人生目標,不宜太短視。
4. 透過正規的「生命教育」課程教導孩子自愛、自律和自強
崇拜偶像行為並非如偷竊、濫用藥物、欺淩等行為般嚴重,但當我們見到研究結果顯示中學生越崇拜明星偶像,其自我效能感就越低,而且其社交焦慮也越高時,正顯示了香港的學童不懂從偶像的生命奮鬥中發掘正面的榜樣。我們最近更見到有名星的迷戀者對其偶像表示不離不棄,甚至會以死相勸偶像離開緋聞女友事件,這些行為正反映出青少年不懂尊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 這等激情及非理性行為再次提醒我們要在教育改革中加倍努力,透過正規的「生命教育」課程教導孩子自愛、自律和自強,在接近潮流文化的同時,發展有抗逆能力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