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哋好!!有一事想各位幫忙的,希望各位可以給予一些意見給我。
太約五年前,我與一位國內男子結婚,約一年多後因為大家的生活模式不同以及兩地戀很難維繫,故此本人提出離婚。
開頭男子說同意的,由於本人不熟內地法律及程序,男子說可以他辦理,但直至現在,還未正式離婚,本人一直追問之下原來他一直等待取香港居留(本人是香港出世)。
我不想再拖拖拉拉這個問題,我想問可以在港辦理離婚嗎?是否每間律師行都可以辦理及須要什麼文件,因為正本結婚註書在他手。時間雖要多長以及費用貴嗎?
希望各位給予我一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