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名有無法律責任?可唔可以報警?

2007-03-31 11:43 pm
我向老闆請假一天回家奔喪,點知第日返工即收到警告信及解聘通知書,話我在曠工的那天於工作期間撞到同事,而事後沒有表示歉意。公司為維持正常的管理秩序,決定與閣下合約終止至200x年x月x日。警告信及解聘通知書有老闆簽名及公司印章。

請問可唔可以報警? 報警會點? 老闆有無法律責任?

回答 (2)

2007-04-01 7:09 am
請假一天回家奔喪, 是否真確? 那天於工作期間撞到同事, 亦是否真確? 當你相遇同事時, 你在何處? 有沒有向他們解釋? 當收到信時, 有沒有即時向上司解釋? 跟據勞工條例, 你是應該對公司誠實的.
2007-03-31 11:49 pm
是否事實,如果是真的,他們有杈這樣做.

收錄日期: 2021-04-18 21:41: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31000051KK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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