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你唔使咁擔心,好彩你係做大家樂呢類機構,通常佢地都會照足勞工法例辦理。因為這些機構通常都會買足勞保,基本上一切補償金額均由保險公司承擔,他們無需呃你些少補償!
現在既然你冇將工傷病假紙和醫療收據留下副本,你可以直接聯絡直屬上司或人力資源部,要求將文件影印本交回給你,正常都唔會向你阻攔的,若他們真的拒絕,你亦可以向醫院申請取得副本,不過就比較麻煩,而且醫院亦會收取費用。
至於工傷的一般程序亦不會太複雜,基本上你僱主必須於意外發生後十四天內,將個案呈報勞工處,勞工處收到你僱主的呈報後會於七天內向你發出書面通知,將勞工處工傷檔案編號和僱主呈報之資料連同「銷假通知書」一併郵寄給你,你祇要核對資料內容便可;跟著你就需要將工傷病假紙副本交矛勞工處登記存檔。
但若你於意外後二十一天仍未收到勞工處之郵件,即表示你僱主未有於法例期限內將工傷個案呈報,這時就必須由僱員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呈報。
工傷病假期間,僱主必須按期支付工傷病假錢(即4/5糧) ;
直至你工傷病假終結後一個月內,你需要帶同「銷假通知書」向勞工處職業醫學組銷假,當值姑娘會視乎你的創傷情況是否需要安排判傷,不需判傷者會於十四天後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需要接受判傷者會被安排到政府醫院接受醫生判傷,判傷後十四天會先發出「評估證明書」,再過七天才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
若雙方對「補償評估證明」不提出反對,則於此文件發出後二十一天內,僱主或保險公司必須根據證明書向僱員發出補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