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稅機?

2007-03-31 12:52 am
什麽是稅機?

回答 (3)

2007-03-31 12:57 am
✔ 最佳答案
稅基是指政府徵收稅項的范圍.

七十年代的財政司夏鼎基確立了本港稅制的目標,最重要是產生足夠的稅收,跟著是中性及簡單的稅制,至於稅制的公平性則相對來說不重要,更只會在例外時才會考慮讓稅制達至財政穩定以外的經濟或社會目標。香港政府一直依循這一保守的稅務政策。

在香港稅制基礎下, 稅項可大概分類 :

1) 物業稅 : 物業稅是根據物業評稅淨值之15%計算。而物業評稅淨值計算法,就是將應收租金收入減去三類扣除項目後之餘額。所謂三類扣除項目為:
- 於有關課稅年度內無法收取應課稅物業稅酬資(即租客應繳之租 金)
- 業主所同意支付並實際己支付的差餉
- 上述餘額百分之二十的概念性免稅額用作支付修理及其他開支。在扣除前述三項目後,其餘款之15%便會作物業稅。

2) 薪俸稅 : 薪俸稅是按個人收入徵收的稅項。所有在本港任職、受僱及獲取退休金的人士,均須課繳薪俸稅。

納稅人除繳付應課繳薪俸稅外,還需在課稅年度先行繳付一項暫繳薪俸稅。在下一年度評定該課稅年度的應課繳薪俸稅後,上年度繳付的暫繳稅便會從該筆稅款中扣除。暫繳稅金額為該年度應課繳薪俸稅的相等金額。

薪俸稅是按應評稅入息(Assessable Income)減去免稅額(Allowances)Note 1及特別扣除項目金額(Deductions)Note 2,再按邊際稅率(Progressive Rate)Note 3來計算。

3) 利得稅 : 任何人士,包括法團、合夥、受託人或團體,在香港經營業務,而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售賣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均須納稅。徵稅對象並無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之分。

擴闊稅基 :

1) 增加交稅人數 : 提高薪俸稅、利得稅和物業印花稅稅率,以及削減薪俸稅的免稅額和扣減額

2) 增加稅收來源 : 引入的新稅項則包括資產收益稅、利息稅、股息稅、對業務及個人在世界各地的收入課稅、海陸離境稅、工資稅和社會保障稅、人頭稅、一般消費稅、流動電話及招牌稅等等.

近年廣為本地和國際資本代言機構關注的「結構性赤字」問題顯得來勢洶洶,加添了擴闊稅基的合理性和急切性。開徵『商品及服務稅』」也只是擴闊稅基其中一個途徑。說到底在現時的分級制的限制下,改良利得稅和薪俸稅的累進程度,雖然能產生大量稅款﹝也最觸碰既得利益﹞,但沒有增加可供徵稅的活動或人頭數量,也就不算擴闊稅基。
2007-03-31 1:07 am
我相信你所講的是"稅基". 以香港現今的普遍理解, 簡單一點說即是政府徵稅種類的多寡. 種類少的是為稅基狹窄, 容易因為單項稅收的多少而影響整體稅收; 相對而言, 種類較多是為稅基寛闊, 整體稅收會較為穩定. 要留意的是, 稅收的多寡與稅基的闊窄並無關係: 稅基狹窄可以出現大量稅收, 稅基寛闊稅收亦未必豐厚.
2007-03-31 12:59 am
應該是稅基而不是稅機

稅基,係交稅的基礎

亦可以說是稅收的來源



其實要擴大稅,就要加入商品同埋服務行業既稅收

因為個個人都要用,咁樣多左人交稅

稅基自然會大左

(香港整銷售稅,其實會整死香港經濟

有 D 國家一開銷售,經濟足足衰左十幾年)

唔好以為加小小無乜分別

如果收 5%,一件貨單每一個步驟都要收 5%

好似好公平,但由批發到件貨到你手

可能已經收左幾次,所以可能實際加左 廿幾三十% 稅都未定

或者好多香港人被人洗左腦,完全唔知會有咁既結果



要縮小稅基,只要提高個人入息免稅額就可以

因為小左人係稅網,小左人交稅

只要令多 D 人唔洗交稅,就可以話叫做縮小稅基你另外可以參考

www.fstb.gov.hk/tb/a cnbt/chinese/finalrp t/annex_condoc.pdf



簡單地說,稅基就是可徵稅的基礎(或來源)。以香港為例,薪俸稅的基礎是薪俸收入超過免稅額的人,而根據稅務局的資料顯示,大部份薪俸稅的稅收由少部份打工皇帝負擔,只要這少部份人失業(或者搵夠唔駛做),香港的薪俸稅收入便會因少數人的變動而大受影響,所以薪俸稅的稅基是狹窄的。



以直接稅來說,除薪俸稅外,利得稅亦遇到類似問題,而且當經濟不景時,更會有大量企業因虧損而無需交稅。所以政府常強調稅收過份集中在少數人身上(即所謂稅基狹窄)。



銷售稅並不與收入掛鉤,而且所有要消費的人都會是納稅人,相比之下,稅基便可以擴大了。



七十年代的財政司夏鼎基確立了本港稅制的目標,最重要是產生足夠的稅收,跟著是中性及簡單的稅制,至於稅制的公平性則相對來說不重要,更只會在例外時才會考慮讓稅制達至財政穩定以外的經濟或社會目標。香港政府一直依循這一保守的稅務政策。



在香港稅制基礎下, 稅項可大概分類 :



1) 物業稅 : 物業稅是根據物業評稅淨值之15%計算。而物業評稅淨值計算法,就是將應收租金收入減去三類扣除項目後之餘額。所謂三類扣除項目為:

- 於有關課稅年度內無法收取應課稅物業稅酬資(即租客應繳之租 金)

- 業主所同意支付並實際己支付的差餉

- 上述餘額百分之二十的概念性免稅額用作支付修理及其他開支。在扣除前述三項目後,其餘款之15%便會作物業稅。



2) 薪俸稅 : 薪俸稅是按個人收入徵收的稅項。所有在本港任職、受僱及獲取退休金的人士,均須課繳薪俸稅。



納稅人除繳付應課繳薪俸稅外,還需在課稅年度先行繳付一項暫繳薪俸稅。在下一年度評定該課稅年度的應課繳薪俸稅後,上年度繳付的暫繳稅便會從該筆稅款中扣除。暫繳稅金額為該年度應課繳薪俸稅的相等金額。



薪俸稅是按應評稅入息(Assessable Income)減去免稅額(Allowances)Note 1及特別扣除項目金額(Deductions)Note 2,再按邊際稅率(Progressive Rate)Note 3來計算。



3) 利得稅 : 任何人士,包括法團、合夥、受託人或團體,在香港經營業務,而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售賣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均須納稅。徵稅對象並無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之分。



擴闊稅基 :



1) 增加交稅人數 : 提高薪俸稅、利得稅和物業印花稅稅率,以及削減薪俸稅的免稅額和扣減額



2) 增加稅收來源 : 引入的新稅項則包括資產收益稅、利息稅、股息稅、對業務及個人在世界各地的收入課稅、海陸離境稅、工資稅和社會保障稅、人頭稅、一般消費稅、流動電話及招牌稅等等.



近年廣為本地和國際資本代言機構關注的「結構性赤字」問題顯得來勢洶洶,加添了擴闊稅基的合理性和急切性。開徵『商品及服務稅』」也只是擴闊稅基其中一個途徑。說到底在現時的分級制的限制下,改良利得稅和薪俸稅的累進程度,雖然能產生大量稅款﹝也最觸碰既得利益﹞,但沒有增加可供徵稅的活動或人頭數量,也就不算擴闊稅基。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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