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Q1, 過了廿五歲,想做終止懷孕手術, 家會計是否一定不受理??
A1, 根據香港侵害人身罪中第四十七條規定,如果要申請終止懷孕手術,必須經兩位註冊醫生共同確信:
繼續懷孕對孕婦生命所構成的危險或對其身心健康所造成的損害比終止懷孕為大;或
胎兒出生後極有可能身心不健全並足以造成嚴重傷殘;或胎兒出生後極有可能身心不健全並足以造成嚴重傷殘;或
孕婦未滿十六歲;或
孕婦在三個月內曾向警方報案,自稱是亂倫、強姦、迫姦、誘姦或迷姦的受害者。
接受合法終止懷孕的婦女,懷孕期不得超過二十四週,但若為挽救孕婦生命而進行者則屬例外。合法的終止懷孕必須在政府指定的醫院或家計會手術室內由註冊醫生施行。
Q2, 如不能, 可以怎麼辦?
A2, 當然有其他途徑,如外國,或私家醫院...
Q3, 為什麼有些人可以在港做多次手術? 合法嗎?
A3, 極可能佢地於鬧市中一些非法醫生,又或者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