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徒7:14話入埃及75人但出1:5說70人?

2007-03-30 10:24 pm
點解徒7:14話入埃及75人但出1:5說70人,兩段經文之間是否互相矛盾?請指教。好耐都唔該晒!

回答 (4)

2007-04-03 9:03 pm
✔ 最佳答案
聖經有不少數目可能會有出入。
主要有兩種解釋說法。
1) 象徵意思。
即係中國人都會有一句說話"千軍萬馬" 咁係咪真係一千個士兵,一萬隻馬?(肯定不合理啦)
而40 同7的倍數,好多時都係代表眾多的。不是一個實數。
一個作者很多時也未必在意一個確數,可能只簡單記下70。
另一個作者確在意準確的75。
2) 流傳錯誤
聖經經過很多世紀,原典(原文) 己經找不到。現在我們現在看的都是副本。不過根據大量的副本,我們相信我們看的聖經還是很準確的。一些少數目的出入,不足以影響我們的信仰。因為人相信應是教義,手寫的小錯誤(如70人、71人、75人)是否會影響我們理解教義呢?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2007-04-04 8:25 pm
就算舊約與舊約之間也有不少矛盾。例如:

「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 24:1)──神先發怒,後激動大衛去點以色列人和猶太人;因為神發怒才使大衛點人;由神直接激動大衛去點人。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撒下 24:1)「神不喜悅這數點百姓的事,便降災給以色列人。」(撒下 24:7)──大衛先點以色列人和猶太人,神後發怒;因為大衛點人神發怒才;大衛因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而去點人(應該是形勢所需)。

何況新約與舊約之間?有矛盾一點也不奇怪。

※ ※ ※ ※ ※

這個矛盾,有耶教網頁這樣解釋:

『徒7:14 提到75人, 可能是包括5個還存活的媳婦。
創46:26的人數66人, 「凡從他所生的」, 但27節的人數是70人, 「雅各家來到埃及的」, 這包括那66人, 約瑟和他二個兒子, 以法蓮和瑪拿西, 以及雅各本人, 共70人。』
http://ccool.ccim.org/htdocs/ccool.nsf/0/80D74A046CA256E985256C0D000BD38B?OpenDocument

但這個解釋一點也不合理。70 個男人總會有二、三十個成年人吧?怎會只有 5 個媳婦,而且如果計入媳婦,為什麼不計算女兒?事實在《聖經》裡性別歧視嚴重,到了新約也是如此。例如「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 2:11-12);女性從來都只是從屬地位,從來人數都不計算女性,例如五餅二魚故事裡「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太 14:21)──女性地位只等同孩子。

※ ※ ※ ※ ※

其實 75 人同 70 人的分別算什麼?還不到 10%,我分析《聖經》時所定的標準會比其他書要低,從來都不當這些一回事,如果《聖經》說 45 + 45 = 100,我都放過它。有些矛盾嚴重得多,例如: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出 12:40)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加拉太書3:17)

這裡略為解釋,加 3:17 的那句經文,「律法」是指摩西律法,不能廢掉以前所立的約,當然是指以前所有的約,那麼年期就應該從第一份計起,430 年便是指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第一份約至摩西律法的時間長度。用這個計算,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大約只有 215 年,相差一倍!

其實(出 12:40)並不合理──雖然有「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創 15:13)及「他的後裔必寄居外邦,那裡的人要叫他們作奴僕,苦待他們四百年。」(徒 7:6)支持(再次,相差 30 年,放過它吧)。因為根據根據出埃及記第六章,摩西是利未的外孫(同時也是曾孫,因為摩西母親約基別是摩西祖父的妹妹),就算利未 80 歲才生約基別(根據 [創 41:46、45:6] 以色列人進埃及時約瑟 39 歲(創 41:46、45:6),利未與約瑟之間還有幾兄弟(創 29:34-35、30:1-24),估計當年的利未約 50 歲,利未 80 歲約為以色列人入埃及 30 年),約基別 80 歲才生摩西,摩西應該在不遲於以色列人入埃及後 110 年出生,出埃及時摩西 80 歲,所以以色列人在埃及不應超過 190 年。還不及 430 年的一半!唉……耶經真是矛盾百出,千瘡百孔!

※ ※ ※ ※ ※

上帝就是愛:

請別開玩笑了。你所引用的經文 [創50:23] 是講約瑟死時的事,不是講以色列人入埃及時的事。以色列人入埃及時約瑟 39 歲(創 41:46、45:6),而死時是 110 歲(創 50:22),相差 71 年。〈創〉46 章講得很清楚入埃及時約瑟只有兩子,並無孫,創46:26 說雅各共有兒孫 66 人隨他入埃及,27 節說「還有約瑟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雅各家來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亦即 [出 1:5] 的 70 人已計算約瑟一家三口(對不起,《聖經》男尊女卑,女性永遠不計),70 減 66 相差 4 人的另一人是雅各本人。你用後期才出現的人去湊數,這只是移花接木手法。

※ ※ ※ ※ ※

wisdomluk:

「一個作者很多時也未必在意一個確數,可能只簡單記下70」並不成立,因為〈創世記〉46 章已細列這個數字是由隨雅各入埃的 66 人加上原來在埃的約瑟一家三口的總和(66 人加雅各本人等於 67 人,再加 3 人,剛好 70)。如果說「75 人」是作者不「在意一個確數」也說不過去,沒理由去到個都有具體數字的那個不是確數。

至於抄錯的那個說法,如果凡前後不符都推說抄錯而完全不理會不符的細節及程度,這樣的遁詞未免太粗糙了。

2007-04-10 00:02:09 補充:
竟然可以「千軍萬馬」這樣的成語去類比 70 人,簡直當人白痴。〈創世記〉46 章明明已詳列 66 人隨雅各入埃及,再加上原已在埃及的約瑟一家三口,合共 70 人(另一人為雅各本人),這樣還可以謊稱「一個作者很多時也未必在意一個確數,可能只簡單記下70」,太過份了。另外他自己都識講「另一個作者確在意準確的75」,如果是抄錯,會不會 70 抄錯為 75?

請看官再看「其他答案」,以免被騙。
2007-03-31 1:06 am
其中還有以法蓮和瑪拿西的兒子及孫子共五人。

【創50:23】 約瑟得見以法蓮第三代的子孫。瑪拿西的孫子,瑪姬的兒子也養在約瑟的膝上。
2007-03-30 10:29 pm
the bible you are reading gone wrong..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57: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30000051KK0156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