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居留無拿擔保書

2007-03-30 10:02 pm
請問過期又無去拿擔保書,甘等系醫院生BB時比警察知,甘到時BB出世,媽咪同BB幾時走得啊?媽咪最快可以幾時走得啊?想馬上回大陸坐月啊.仲有使吾使驅留?拿擔保書快走得定系吾拿生時比捉走得快啊?(所有醫院費用都交晒啦,請各位不要擔心會走數問題,每個月都有去做產前檢查,不用擔心健康.拜託拜託!)

回答 (2)

2007-03-30 10:26 pm
✔ 最佳答案
入院時又已過了居留期, 會即有差人跟進, 生完出得院 (約一個星期) 即刻被入境處遣返... 到時可以帶埋BB走, 又或者自己走, 留BB在港...這要考慮一下BB剛出世, 需要媽媽照顧,但BB先申請所有証件才跟媽媽走,回港証、回鄉証及出世紙。
擔保書上會有一個日期,如果未生會加日子,生了會睇健康問題留定走,一般會留十五日以上。
以前是罸款了事, 不過內地的政策常常改動; 3. 有親人試過逾期, 後來都申請到來港定居, 但中間有沒有因為曾逾期而申請被延後了就不得而知; 但再雙程來港, 入境處可能有紀錄而拒絶入境喎
2007-04-02 7:04 pm
過期居留住犯法既, 生完仔之後, 可能要先上法庭, 法官判處後, 入境處才會安排遣返. 如果今次之前已經試過在香港過期居留及上過法院, 有可能即時收監, 同BB一齊坐監, 我親眼見過.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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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30000051KK0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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