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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約有九十八萬字(中文),有三萬一千七百多節,一千一百八十章。
《聖經》的起源或形成是一個神蹟。它是由六十六本書卷,超過四十多位不同時代的作者,經過一千五百多年的時間逐漸寫成的。雖然這四十多位作者處在不同的時期,終生未謀面,但是他們所寫的書卷卻可以組合成一本完整無瑕疵的書。而今日我們所擁有的聖經是經過許多次的抄錄、傳遞、逼迫、翻譯而來的(註一)。
在公元303年,羅馬王帝多克里先(Diocletian)下令焚毀所有的聖經,但是它至今(至一九八四年)已被翻譯成一千八百多種語言(整本新舊約),單行本(福音書)已被翻譯超多過二千多種語言或方言(註二)。每年全世界的銷售量平均達三千六百萬本。單單在一九七九年,聯合聖經公會就銷售了五億一百萬本(全部或部分)的聖經。可見,每年聖經的銷售量勝過世界上任何一本書。
聖經約有九十八萬字(中文),有三萬一千七百多節,一千一百八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