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很欣賞你對真理的渴慕,但若要理解這段經文,不能只看35-37一小節的一節經文,而是要看整章經文的上下文,才能看見整體的意思。在這裡,至少也要從馬太福音10:35-39來瞭解耶穌所說的,才能看清楚耶穌基督的想法和講法。在解說聖經時,我們需要運用一些釋經學的原理。這樣才不會「斷章取義」,強行解經。
1. 馬太福音第十章是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訓示要作他門徒的代價。就如他自己如何順服神,將生命倒出,為要完成神的旨意。照樣,他也教導他的門徒要為天國付出代價的。
2. 耶穌在這裡,不是宣揚「恨惡」家人。耶穌乃是實在的告訴他的門徒,他們若接受神國度的邀請與使命,將會遇見什麼遭遇,他們要怎樣做,才能啟動神應許已久的天國運動。耶穌在這段論說神國復興的代價中,提出四件事:
(一)耶穌提到一種爭戰:
在耶穌所推廣天國運動的屬靈爭戰中,人們會遇見的屬靈「仇敵」,首先會發生在自家人中。耶穌所使用的形容字句是猶太人所熟悉的。猶太人普遍相信,耶和華的日子的一個特徵,就是當神的國度要介入人類歷史的那一天,將會引起家庭的分裂。許多猶太拉比(教師)從過往的屬靈復興中得知,他們都曾這樣傳講說:「在大衛子孫來到的日子,女兒要起來反對她的母親,媳婦反對她的婆婆,兒子輕視他的父親,父親拒絕他的兒女。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這樣的觀念是猶太人所熟悉的。
接受神與不接受者之間,通常會形成「分類,分道,分裂」的情況。令接受與不接受者最苦惱的事就是:「信仰的仇敵,往往就是自己的家人」。如果一個人看見了神國度的價值,放下世界的價值觀,響應了神國度的呼召,往往他不信的家人,首先會起來反對他,阻止他。如果他們的努力得不到果效,他們會反過來拒絕他,甚至逼迫他。如果因為不願失去所愛的人,而攔阻他從事神國度的盼望與服事,那人實際上,就成為信的人的仇敵了。這樣的仇敵,往往就是最接近自己的親人。
(二)耶穌提到十字架:
當羅馬將軍華努Varus,擊敗加利利的猶太人叛變的時候,他將這兩千名革命失敗猶太人,釘在十字架上,把他們排列在加利利的路旁。當耶穌基督要求門徒背十字架來跟從他,門徒們知道什麼是背起十字架的意思。耶穌基督對他門徒呼召中,要求他們要為神的旨意,犧牲個人的安逸,為真理的實踐,放下個人的權利,為神國的擴展,犧牲個人的成就。基督徒必須先求天上的事,求耶穌基督的事。因此,耶穌基督的信仰,必定要有十字架,因為基督教乃是十字架的宗教。
(三)耶穌要求他們付出生命的代價
耶穌告訴門徒,凡得著生命的,必要失去生命,凡為神國失去生命的,反要得著生命。按著神的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要經過審判。這一個審判,要決定他今生生命的價值,及來世是否能承受神的國度。因此,他所作的一切,若是出於自私,只為自己,他所作的事,不但不蒙神記念,在歷史中沒有價值與地位,甚至他要失去進神國度的生命。這是一個不變的真理。因此,耶穌基督對門徒的教導中指出,基督門徒的人生中,安全第一的政策並不是最重要的。人若選擇安逸,舒適,安全,看重個人的野心,他可能得到這些,但他的價值與成就並不是最好的。因為,身為基督的門徒,他蒙差遣進入世界,為要成就神的旨意與服事他的同胞。真正的生命之道,就是要放下自己,付出無私的生命,唯有這樣,才能得著今生和來世的生命。
總結:我們若如此理解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十章所傳講的信息,就能明白耶穌基督並沒有「忘記」自己曾說過的教訓。他的教導沒有自相矛盾,也不是鼓勵把家人當「仇敵」。耶穌基督乃是要告訴門徒付代價的事實,成就神國度的事業會遇見逼迫。而這些逼迫的人中,可能包括你的「家人」。你的家人也許會想要禁止你跟從基督,不希望你為神的國過捨己的生活而與你「為敵」。我們對耶穌基督事先告訴我們,可能會遇見這樣的事實,而不感到羞愧。重要的是,遇見「仇敵」的時候,主耶穌也教導我們要愛「仇敵」,為那逼迫你的人禱告,要對他們好,甚至為仇敵捨己。當耶穌的門徒彼得,動刀要和反對者對立的時候,主耶穌立刻禁止他那麼做(約18:10-11;太26:51-52)。
希望能夠解答到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