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動物權利,或稱動物解放,是人發起的保護動物不被人類作為佔有物來對待的社會運動。這是一種比較激進的社會思潮,其宗旨不僅要為動物爭取被更仁慈對待的權利,更主張動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人」權,比如,和人類一樣免受折磨的權利,換句話說,動物應該被當作人同等看待,而不僅僅被當作人類的財產或工具,無論在法律層面或是精神層面。
在一些國家,已經立法保障動物權利。1992年,瑞士法律上確認動物為「人」(beings),而非「物」(things);2002年,德國將動物保護的條款寫入憲法。由澳洲學者彼得·辛格 (Peter Singer) 建立,基地位於美國西雅圖的「泛類人猿計劃」,目前正在爭取美國政府採納其所提出的《泛人猿宣言》,這份宣言呼籲賦予一個由大猩猩、猩猩以及兩個亞種的黑猩猩組成的「平等群落」以三項基本權利:生存權、個體自由權和免受折磨權。
而批評者認為,由於動物無法對社會契約進行討論或是做出道德判斷,不能夠顧及他人的權利,甚至根本對權力沒有概念,因此不能被認為享有精神上的權利。動物權利主義學者Roger Scruton認為這些人的邏輯是「因為只有人類擔負責任,所以也只應由人類享有權利」。
一些動物權利主義的批評者認為,儘管從根本上來說,將動物用於食用、娛樂或科學研究沒有什麼錯,但仍應立法保障這些動物免受不必要的痛苦。這種觀點被稱為「動物福利主義」,也是某些老牌動物保護組織所持的觀點,這些組織中包括英國皇家預防虐畜協會。
實踐
在實踐中,動物威權主義者通常參與對使用動物的行業的聯合抵制,比如對西方國家中肉、奶、蛋產品主要生產者工廠化的農場及集約式農業的抵制。農場待屠宰動物的運輸(包括活畜出口)已成為近年來各地動物權利組織行動的主要阻撓目標-這一點在英國尤為突出。
絕大多數動物威權主義者奉行素食主義。他們認為,既然一般人類一直認為自己是高等生物,那麼就不應做出動物的捕食行為,否則與其他動物無異,而且肉食性動物不懂考慮動物外的食物,但人類是雜食性動物,可選擇進食豆類或蔬菜類食物。
而他們也不穿戴皮質的服飾(包括皮鞋),不使用包含動物原料的化妝品、藥品,甚至墨水和染料。需要通過動物實驗的商品也盡量被避免。針對某公司的抵制也很普遍,例如寶潔,因在產品研製過程中進行多項動物實驗,而遭致動物權利主義者對其出品所有產品的抵制(包括花生醬這樣的食品)。
動物權利主義者認為,動物實驗會使動物生病甚至死亡,而且現時已有很多種類的物品,毋須再研製新的,因此實驗對人類的好處並不存在或未能確定,另一方面實驗肯定會對動物造成傷害,因此動物實驗只是人類為自己利益而犧牲動物應有的生存權的錯誤行為。
此外,他們亦對明顯損害動物權利的行為,包括皮草買賣、打獵、馬戲團、馬術競賽、動物園及寵物買賣,表示強烈的反對。
大多數動物權利主義者致力於教化大眾。一些組織諸如「人道對待動物公社」,常常通過在媒體進行狂轟濫炸來宣傳動物權利主張。
美國的動物權利運動近來趨向於倡導素食化運動。每年在美國有98億頭/只動物遭屠宰食用,這個數字遠遠超過其他領域所用的動物數量。「素食者聯盟」和「要愛心,不要殺戮」等組織致力於向消費者揭露工業化農場的內幕,勸導人們少吃肉。
越來越多的動物權利激進分子投身於直接戰鬥,比如從實驗室或農場營救動物,對這些場所進行破壞等等,這偶爾會引發暴力衝突。還有一種「公開營救」行為逐漸增多,營救者大搖大擺毫不掩飾的把動物帶走,他們通常做好了進監獄的準備。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遭劫的農場主提起起訴,可能是因為怕在公眾中造成負面影響。英國已經對動物激進分子加強了立法管制。
動物權利保護在中國
在中國大陸,清華大學的趙南元教授一直致力於與國內的動物權力主義者論戰。他認為動物權力主義者的理論類似於佛教的教義,並且沒有佛教的理論那麼系統、那麼能自圓其說。他還把激進的動物權利主義者與恐怖分子相提並論,認為他們同樣是為了一己的信仰,侵害他人權益。
與此相應成趣的是,民間的動物保護呼聲和意識在近幾年內在日益發展,各種形式的動物福利,動物權利機構,網站,網路社區等不斷湧現。
批評
批評者認為動物權利的概念涉及對哲學上的道德評判,動物權利是要把人類變成動物以下的二等公民;動物需要的是改善福利,而不是爭取權利;甚至有批評者認為動物權利是反人類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