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如果個女仔飲醉左酒俾個男人搞,事後可唔可以告佢?

2007-03-29 7:52 am
有個女仔,同左個男人去飲酒~
本來個女仔淨係以為出去行下街咁ja~
點知行行下變左去飲酒~
咁個女仔又唔係好識拒絕人
咁就飲啦~個女仔咩都唔識~自己飲左d好勁ge酒都唔知(個男人幫佢嗌ga)
仲飲到嘔tim~咁個男人就帶左個女仔番佢屋企~
仲同佢上床tim~咁個女仔就話自己只係得少少知覺..
所以就算feel到自己俾人搞,都冇力反抗..

咁我想問~如果個女仔事後報警,可唔可以告個男人迷姦佢?
但如果個男人話又冇人逼佢飲酒,佢自己飲~做ge時候又冇話唔好~
咁個官會點諗?

呢個問題仲有個後續版~但就唔關法律ge部份,希望大家可以認真同埋詳細咁回答~thx

回答 (6)

2007-03-29 8:43 a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19條-強姦
(1) 任何男子強姦一名女子,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比照 1956 c.69 s.1 U.K.〕
(3) 任何男子─
(a) 與一名女子非法性交,而性交時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及
(b) 當時他知道該女子並不同意性交,或罔顧該女子是否對此同意,
即屬強姦。 (由1978年第25號第3條增補)〔比照 1976 c.82 s.1(1) U.K.〕
(4) 現予聲明,在強姦罪行的審訊中,陪審團如須考慮一名男子是否相信一名女子同意性交,則在考慮此事時,除須顧及其他有關事項,亦須顧及該名男子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該名女子同意性交。 (由1978年第25號第3條增補)〔比照 1976 c.82 s.1(2) U.K.〕

由以上3點所見,先不論係是否該名男子誘騙該名女仔喝醉,從一個正常人的角度,我們應該知道喝醉的人是沒有足夠的判斷力去處理平常人可作的決定,即是該名男子是沒有理由相信該名女子有能力作出同意與他發生性行為這個決定,所以已經可以控告他強姦.除非有其他有力的証據証明該名女子是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受傳統思想影響,陪審團多對女方投以同情一票


另外,就200章第121條-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
(1) 任何人對另一人使用、施用或導致另一人服用任何藥物、物質或物品,意圖使該另一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以使任何人得以與該另一人作非法的性行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由1991年第90號第6條修訂)

案件中,由於是男方叫女方去飲洒,而叫酒的也是男方,所以有理由相信男方有以酒精導致女方神志不清以方便他得以與她發生性行為,也可以控告他強姦.

而第200章125條-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性交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男子與一名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的女子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 (由1995年第68號第49條修訂)
(2) 任何男子如不知道亦無理由懷疑一名女子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則不會因與該女子非法性交而犯本條所訂罪行。
(由1978年第1號第6條增補。由1997年第31號第4條修訂;由1997年第81號第59條修訂)

在這裡可見,任何人與一個醉酒(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發生性行為,已屬強姦.而該名女子曾經嘔吐,明顯地,任何人見到這個情況也會知道該名女子已喝醉了,所以案件與第(2)條焦關
2007-03-29 8:32 am
~~~~~~~~~~~~~~yes~~~~~~~~~~~~~~~~~~~~~~~
2007-03-29 8:11 am
yes,of course la~~~~~~~~~~~
2007-03-29 8:07 am
of course can sue him,

think about that girl, she is not clear in mind and not willing to have sex with him, already can be say that man rape her.

BUT, saw your question, seems is abit long time ago...if now the girl go to tell police... it will take longer time for police to do detective movement....

only i can say is girl is stupid... and should say no !!!!

2007-03-29 00:09:42 補充:
YOU HAVE TO SUPPLY ALL THE PROOF !!!!like condom, hair, if she sleeping , try to found the mattress cover....but is quite difficult....because is long time alreday...
參考: myself
2007-03-29 8:07 am
首先睇下佢地兩個人本身係咩關係先....
如果係普通朋友,個男既可能蝕抵d...
照你講當時情況,
雖然冇人逼個女仔飲酒,但係d酒係個男人幫佢嗌既,
雖然個女仔同個男人做時冇話唔好,但並唔代表個女仔願意做....
更何況個女仔當時神智不清,更無力反抗....
咁樣睇就有意圖迷姦啦...
試想想,如果係咁,任何男人搞左暈左既女仔都冇罪啦....

2007-03-29 00:13:25 補充:
香港法例 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118條 《強姦》 第(3)款 - (a)「任何男子與一名女子非法性交,而性交時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及 (b) 當時他知道該女子並不同意性交,或罔顧該女子是否對此同意,即屬強姦。」 香港法例 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非禮罪」。 控方須證明以下三個元素,才可以成功將被告人入罪: (一) 被告人故意地侵犯受害人;及 (二) 被告人對受害人的侵犯行為必須為猥褻性的;及 (三) 受害人是不同意被告人的猥褻侵犯行為。
2007-03-29 8:03 am
我覺得可以告果個人lor!
因為佢係未得到當事人同意就侵犯左對方~
而且聽你咁講佢好明顯有心呃個女仔上床~
個女仔果一刻係唔清醒既情況下~
那賤男就同佢上床,基本上算係非禮,什至強姦

就算個女仔自願飲酒都好
都無講過願意同佢發生性行為呀
無講就當認承既...咁仲有法律既!?
唔好姑息養奸呀!!!

2007-03-29 00:14:16 補充:
定義強姦指的是在對方不同意或沒有理會對方是否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利用暴力或武力手段強迫或威脅﹚,強制地與對方發生性交行為。由於生理上的特點,男性陰莖須勃起,才可以插入女性陰道內與女性性交,所以通常意義上的強姦指的是男子在未得經許可的情況下強行同女子發生性行為。廣義上,不論男女,凡是一方以暴力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爲,都屬於強姦。由於各國國情的不同,一些國家認為,只需要滿足「強行發生性行為」這一定義,即構成強姦;另一些國家則只承認男子強行與女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屬於強姦。

2007-03-29 00:14:29 補充:
法律的定義另見法定強姦 在一些國家的法律中,只要成年人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不管該未成年人是否自願,強姦罪名都成立。其法理是︰未成人沒有足夠的能力對性交作出正確判斷決定是否「同意」,因此即使該未成年人實際上同意與別人性交,該同意在法理上也是無效的,與其性交者依然需按強姦罪論處。輪姦在世界各國的法律中都被認為是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不可與未滿14周歲的女子發生性關係,而在日本,刑法規定的年齡規限則為13周歲。
參考: MYSELF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18: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28000051KK0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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