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可否在僱員退休前更改其僱傭合約和性質 (從長工性質改為合約性質)?

2007-03-29 7:44 am
我會在2008年九月到達退休年齡,現有以下問題:

1. 僱主可否在僱員退休前更改其僱傭合約和性質 (從長工性質改為合約性質)?
2. 如果我拒絕簽署僱傭合約更改,僱主可以終止現在的僱傭關系?
3. 如果我簽署僱傭合約更改同意,我之前的供積金會否在我簽署僱傭合約更改時退回給我?
4. 究竟在僱員退休前更改其僱傭合約和性質僱主有何得益?

回答 (2)

2007-03-30 7:11 pm
✔ 最佳答案
1)可以,只有僱員同意,但要注意由長工性質改為合約性質,如需終止現時僱傭合約,公司是要即時需要計算長期服務金;另外在新合同到期終止時,可以再加入新合同年資,重新計算長期服務金,再要求公司補回差額!(都幾複雜,一般人未必懂得處理,故建議應拒絕變更合同之要求);
2)你可以拒絕,如公司因此終止與你之僱傭關係,需補回代通知金,當年按比例有薪年假(超過3個月),按比例年終酬金(超過3個月)和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3)未必會,要視乎公司有否正式終止與你之僱傭關係!如果有,一般公積金計劃都需要發放員工和公司供款部分(如果公司只發放公積金公司供款予你,而數額又少予你應得之長期服務金數目(月薪*x2/3x服務年資,*薪金上限為$22,500),你應向公司追討余數差異);
4)想通知員工公司想他提早離職,或公司想”博大霧”扣減少付長期服務金!
2007-03-30 12:00 am
1. 任何合約不可以單方面更改.
2. 可以, 足夠賠償就可以.
3. 供積金 - "公積金" 不等同 "強積金" - 每間公司有不同的條款, 你要再問清楚公司.
4. 可能僱主想逃避付長期服務金, 但如果有公積金應該沒有分別, 真的不知道.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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