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舉20條郊野守則

2007-03-29 7:41 am
列舉20條郊野守則...唔好重複內容...

回答 (3)

2007-03-29 8:16 am
✔ 最佳答案
1 切勿隨意生火或破壞自然景物

2 切勿隨地拋棄廢物,必須保持郊區清潔

3 切勿染污引水道、河道及水塘

4 切勿損害野生植物及鳥獸

5 切勿損壞農作物,必須愛護農物財產

6 愛護郊區,保持大自然美景

7捕捉、擁有或損害受法例保獲的動物

8在非指定地方生火或使用燃燒性燈具

9隨意拋棄廢物或污染環境

10隨意拋棄燃燒中的煙蒂或火柴及其他物品

11破壞公共設施如路標、椅等

12污染水源、水塘、引水道、溪流等

13隨地吐痰或行為不檢

14聲波擾人或開收音機、錄音機等,其音量擾及他人寧靜

15未經準許,駕駛車輛、電單腳踏車

16帶進支受約束及檢疫的狗雙

17 在指定營地範圍外露營

18使用帶有動力玩具如搖控飛機或車輛

19切勿在路邊或車輛駛經的地方坐下休息

20注意路牌,不可亂闖私家路
2007-03-29 8:02 am
(a) 妥善管理和管轄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包括封閉或局部封閉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
(b) 禁止或限制任何人、車輛、船艇及動物進入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或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活動;
(c) 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保持秩序良好和防止有濫用及妨擾行為;
(d) 與使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或其任何部分有關,或與使用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所提供的任何設備或設施有關而須繳付的各種費用;
(e) 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殺死、獵捕、設陷阱捕捉、騷擾或打擾任何種類的野生動物,或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拿取、摧毀或干擾花草樹木,或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作出任何會干擾土壤的事情;
(f) 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生火,以及防止發生火警危險;
(g) 禁止或管制將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作以下用途─
(i) 野餐;
(ii) 燒烤;
(iii) 露營;
(iv) 游泳;
(v) 販賣;
(vi) 廣告宣傳;
(vii) 釣魚;及
(viii) 任何其他同類活動;(h) 在有人就車輛、船艇、動物或其他物品或物件違反根據本條訂立的規例的情況下,檢取和處置該等車輛、船艇、動物、物品或物件;
(i) 總監按其親自決定的條款及在其親自決定的條件下發出許可證,授權進入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或授權在其內作出若非獲授權則會屬非法的事情;及
(j) 概括而言,本條例的施行。

根據本條訂立的規例,不得減損任何隨附於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土地的權利或對該等權利有不利影響。

根據本條訂立的規例可規定,凡違反或觸犯該等規例即屬犯罪,可處不超過$5000的罰款及為期不超過1年的監禁,如該罪行屬持續的罪行,則除就該罪行而施加的刑罰外,可另處每日不超過$100的罰款。
2007-03-29 7:49 am
只有十條:
1. 防止生火。
2. 關緊欄閘。
3. 禁止犬隻亂闖。
4. 沿田邊小路行走。
5. 勿損壞籬笆,圍牆及樹木。
6. 勿亂拋廢物紙屑。
7. 保持食水清潔。
8. 保護大自然生物。
9. 小心公路上車輛。
10. 敬重鄉村生活。


收錄日期: 2021-04-15 18:29: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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