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與非本港女性結婚,流程與普通本港男女結婚有何不同?

2007-03-28 9:58 pm
我本身係香港人,想O係香港同一位澳門藉女子結婚,想請問結婚既手續同普通本港男女結婚有乜野唔同?同埋結左婚之後,我既另一半點樣可以取得香港居留權呢?

回答 (2)

2007-03-28 10:06 pm
✔ 最佳答案
是好容易...是沒有分別
單身證明,身分證,護照,入境證這些都是基本需要的證件
香港入境處對結婚二人國籍及居留權並無限制。(http://www.immd.gov .hk/chtml/bdmreg_4.h tm)

資料:

如 何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除 在 海 外 遞 交 的 通 知 書 外 , 擬 結 婚 的 其 中 一 方 或 雙 方 必 須 把 已 簽 名 的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交 往 本 港 的 婚 姻 登 記 處 。 並 須 出 示 擬 結 婚 雙 方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 旅 行 證 件 或 其 他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
在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時 , 他 們 必 須 提 供 雙 方 的 下 列 個 人 資 料 :
全 名 ;
婚 姻 狀 況 ( 即 是 否 未 婚 、 鰥 夫 或 寡 婦 、 離 婚 人 士 或 以 往 曾 否 採 用 任 何 儀 式 結 婚 ) ;
職 業 ;
年 齡 ;
住 址 ;
雙 方 父 母 的 姓 名 ; 及
如 任 何 一 方 未 滿 二 十 一 歲 , 必 須 列 明 同 意 這 宗 婚 姻 的 人 的 姓 名 和 地 址 , 以 及 該 人 的 身 分 ( 即 婚 姻 條 例 附 表 3 指 明 的 有 關 人 士 ) , 並 須 提 交 與 該 有 關 人 士 的 關 係 證 明 文 件 。
收費: 項 目 費 用
1. 將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存 檔 及 展 示 $ 305
2. 在 登 記 官 辦 事 處 內 舉 行 婚 禮:
(a) 正 常 辦 公 時 間 內 $ 715
(b) 正 常 辦 公 時 間 以 外 (非 公 眾 假 期 的 星 期 六 下 午 或 星 期 日) $ 1, 935

2007-03-28 10:34 pm
結婚手續基本上和本港居民沒有分別,女方可以訪港旅客身份,在準許停留的限期內辦理結婚手續。
但婚後如想居留,則要用夫妻團聚的理由申請居留權,並要在探訪限期過後,返回原居地等候結果,期間也可以用探親理由,申請每次不超過 3 個月的訪港期來港。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03: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28000051KK0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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