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有關液體的管制

2007-03-28 2:36 am
係米唔可以超過100ml 呀??
可否長細講解下其細則

回答 (2)

2007-03-28 2:40 am
✔ 最佳答案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任何容量大於100毫升的容器,就算未裝滿液體、凝膠或噴霧類物品,亦不會接納。



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均應儲存於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而且要確保塑膠袋完全封妥。



行經安檢站時,裝有容器的塑膠袋應與隨身行李分開擺放,以便進行檢查。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塑膠袋。



所有藥物、嬰兒奶粉/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之物品,經查證後可獲豁免
參考: 政府
2007-03-28 2:40 am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國際機場 明天開始實施新保安措施,出境及轉機乘客攜帶登機的液體、凝膠及噴霧劑,均不得多於一百毫升,而所有物品均須放在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的密封透明膠袋內,否則物品可能會被禁止登機。機場會增派約一百名人員執行新措施,又在各檢查處設立工作台並提供合規格的密封透明膠袋,讓乘客整理行李。

  根據新規定,乘客如要隨身攜帶任何液體用品、凝膠、噴霧劑、液體化妝品、飲料及膏狀物,必須將物品放置在容量不超過一百毫升的器皿內,再將器皿放在容量不超過一公升、透明及可重複密封的塑膠袋內,每名乘客只限帶一個透明塑膠袋。有醫生處方的藥物(包括中藥)則不受限制,而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的嬰兒奶品、果汁及食品可獲豁免,沒有數量限制。

  乘客在接受行李檢查時,必須把裝有容器的透明膠袋與其他手提行李分開,以便讓保安人員以肉眼檢查,未能通過保安檢查的物品和容器會被全部棄置。在接受保安檢查後,乘客才可在禁區內購買液體物品如飲料,並攜帶上機。

  機場方面已在旅客登記區增設十多個工作台,並在工作台放置合規格的透明塑膠袋,讓乘客整理行李﹔又會在機場客運大樓發出廣播,以及在顯眼地點設置指示標誌及播放宣傳短片解釋新的保安規格。

  機管局安全、保安、環境及規劃事務主管莊奕文認為,新措施不會延誤乘客的登機時間,但亦呼籲乘客提早到達機場。他又指有關新措施的宣傳單張已通過航空公司、旅行社 、酒店等派發給乘客,確保旅客在登機前清楚有關新安排,省卻從重新整理行李的時間。

  有售賣受新規格管制物品的機場商店負責人表示,暫時未有收到指示要因應新措施而推出一百毫升包裝的用品,指機管局已與商店聯絡並發出相關指引。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6: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27000051KK0295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