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勤扣薪水+勤工獎如何計算?

2007-03-28 12:18 am
本人是月薪+勤工出糧的,散工性質隔日留人開工不定時收工,總之收工等下次開工時間,數小時至數十小時。我算是月薪或日薪計算?

28.02-2007以前是$12000+勤工獎$2700,缺勤一單工程(多數兩日)多數扣薪水$1000合理嗎?

1.3.2007老闆作出新合約訂明取消勤工獎改為[良好工作表現獎金最高達$2000],實際被減薪$700。即時通知員工合約即時簽,我及後才知道要張貼7日以作公告。可以推翻這份合約嗎?

如果我在新約之內缺勤、請病假、遲到、早退、不遵守職業安全守側、負責任、工作態度積極及不敷衍塞責。以上所犯錯扣薪合法嗎? 如果扣500, 1000,1900或2000再加的銀碼算犯法嗎?

任職5週年沒有簽下完整一份合約,算是合法保障嗎?
更新1:

如果我在新約之內缺勤、請病假、遲到、早退、不遵守職業...等等 老闆覺得你表現不佳扣$2000只出底薪,純粹是覲點感覺不佳我也沒有辦法? 法律有列明勤工等等名稱不超過底薪才合法?又如何計算? 體力勞動工作每星期工時多少為上限?好像是48小時嗎?

回答 (2)

2007-03-28 1:21 am
✔ 最佳答案
僱 主 可 否 因 為 僱 員 缺 勤 或 損 壞 僱 主 的 貨 品 或 設 備 而 扣 除 他 的 工 資?

可 以, 但 須 遵 守 以 下 限 制。 如 僱 員 缺 勤, 僱 主 只 能 扣 除 與 該 僱 員 缺 勤 時 間 成 比 例 的 款 額。
僱 員 損 壞 或 遺 失 僱 主 的 貨 品 或 設 備, 每 次 只 可 按 值 扣 除, 以 不 超 過 港 幣 $ 300為 限, 此 外, 在 這 情 況 下 扣 除 的 工 資 總 額, 亦 不 得 超 過 僱 員 在 該 工 資 期 工 資 的 四 分 一。

佣 金、 勤 工 獎、 交 通 津 貼 是 屬 於 工 資 的 一 部 份。

在 計 算 年 終 酬 金、 產 假 薪 酬、 遣 散 費、 長 期 服 務 金、 疾 病 津 貼、 假 日 薪 酬、 年 假 薪 酬 和 代 通 知 金 時, 該 把 佣 金、 勤 工 獎、 交 通 津 貼, 計 算 在 工 資 內。 然 而, 年 終 酬 金 可 以 是 僱 傭 合 約 內 指 定 的 款 額。 如 沒 有 指 定, 年 終 酬 金 則 為 包 括 所 述 項 目 的 一 個 月 工 資。
參考: me
2007-03-28 12:37 am
勤工獎沒有法律保障,姑果合約沒有列明就不犯法,想怎樣扣就怎樣(勤工獎)
如果你在新約之內缺勤、請病假、遲到、早退、不遵守職業安全守側、負責任、工作態度積極及不敷衍塞責。以上所犯錯扣薪合法嗎? 如果扣500, 1000,1900或2000再加的銀碼算,也不算犯法


收錄日期: 2021-04-29 22:11: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27000051KK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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