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直送分!!!!!{任何人可以回答!!!}10分

2007-03-27 10:16 pm
what is LOVE??????
請用中文回答!!

回答 (6)

2007-03-27 11:49 pm
什麽是愛?愛是自私的,當你愛一個人的時候,你會不顧一切為他付出,仲會好依賴他,好想他咩都以你為先,咩都順晒你意的```````````但真真正正愛一個人是要互相包容,互相信任,互相體諒的,唔應該成日發對方脾氣的,一定要互相遷就!!!!本人就係因為成日都發脾氣,所以幾乎每日都會吵架,無那那都會咖```就連自己都唔知咩事!!!!!所以係度希望各位唔好好像我甘,否則只會引來分手的一刻!!!
2007-03-27 11:43 pm
愛是人和動物的最大分別, 人有自由意志去選擇去愛還是要傷害對方(也可以說是恨).

愛亦是創造者給人的一種特質, 愛可以帶給人最大的歡愉, 幸福, 亦可給人帶來最大的傷害和痛苦, 正如愛其字, 是要人用心才對去愛對方, 用心去維護對方, 保護對方.....
2007-03-27 10:23 pm



愛 是 恆 久 忍 耐 、 又 有 恩 慈 . 愛 是 不 嫉 妒 . 愛 是 不 自 誇 . 不 張 狂 .



不 作 害 羞 的 事 . 不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不 喜 歡 不 義 . 只 喜 歡 真 理 .



凡 事 包 容 . 凡 事 相 信 . 凡 事 盼 望 . 凡 事 忍 耐 。



愛 是 永 不 止 息 . 先 知 講 道 之 能 、 終 必 歸 於 無 有 . 說 方 言 之 能 、 終 必 停 止 、 知 識 也 終 必 歸 於 無 有 。



我 們 現 在 所 知 道 的 有 限 、 先 知 所 講 的 也 有 限 .



等 那 完 全 的 來 到 、 這 有 限 的 必 歸 於 無 有 了 。



我 作 孩 子 的 時 候 、 話 語 像 孩 子 、 心 思 像 孩 子 、 意 念 像 孩 子 . 既 成 了 人 、 就 把 孩 子 的 事 丟 棄 了 。



我 們 如 今 彷 彿 對 著 鏡 子 觀 看 、 模 糊 不 清 . 〔 模 糊 不 清 原 文 作 如 同 猜 謎 〕 到 那 時 、 就 要 面 對 面 了 . 我 如 今 所 知 道 的 有 限 . 到 那 時 就 全 知 道 、 如 同 主 知 道 我 一 樣 。



如 今 常 存 的 有 信 、 有 望 、 有 愛 、 這 三 樣 、 其 中 最 大 的 是 愛 。
2007-03-27 10:21 pm
愛係一種特別的感覺感受呢既
與一個人在一起
咁就叫愛啦
2007-03-27 10:21 pm
愛是一種發乎人內心的情感,在中文裡有著很多解釋,由某種事物給予人少許滿足(如我愛進食這些食物)至為了愛某些東西而死(如愛國心、對偶結合)。其可以用來形容愛慕的強烈情感、情緒或情緒狀態。在日常生活裡,其通常指人際間的愛。可能因為其為情感之首位,所以愛是美術裡最普遍的主題。愛有時亦會被形容為強迫觀念-強迫行為症。
愛最佳的定義可能是主動行動,以真心對待某個體(可以是人、物件或神),使整體得到快樂。簡而言之,愛即主動使整體得到快樂。(Thomas Jay Oord)。
愛是與生俱來的,所以可以認為是人性的特質,換言之,愛是作為人必須具備的本質之一。雖然世界各民族間的文化差異使得一個普世的愛的定義難以道明,但並非不可能成立。請參看沙皮亞-沃爾福假設。愛可以包括靈魂或心靈上的愛、對法律與組織的愛、對自己的愛、對食物的愛、對金錢的愛、對學習的愛、對權力的愛、對名譽的愛、對別人的愛,數之不盡。不同人對其所接受的愛有著不同的重視程度。愛本質上為抽象慨念,可以體驗但難以言語。

2007-03-27 14:22:17 補充:
歌林多前書 十三章四節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 ...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

2007-03-27 15:30:59 補充:
Love is any of a number of emotions and experiences related to a sense of strong affection or profound oneness.[1] Depending on context, love can have a wide variety of intended meanings. http://en.wikipedia.org/wiki/Love
2007-03-27 10:19 pm
愛是一種發乎人內心的情感,在中文裡有著很多解釋,由某種事物給予人少許滿足(如我愛進食這些食物)至為了愛某些東西而死(如愛國心、對偶結合)。其可以用來形容愛慕的強烈情感、情緒或情緒狀態。在日常生活裡,其通常指人際間的愛。可能因為其為情感之首位,所以愛是美術裡最普遍的主題。愛有時亦會被形容為強迫觀念-強迫行為症。

愛最佳的定義可能是主動行動,以真心對待某個體(可以是人、物件或神),使整體得到快樂。簡而言之,愛即主動使整體得到快樂。(Thomas Jay Oord)。

愛是與生俱來的,所以可以認為是人性的特質,換言之,愛是作為人必須具備的本質之一。雖然世界各民族間的文化差異使得一個普世的愛的定義難以道明,但並非不可能成立。請參看沙皮亞-沃爾福假設。愛可以包括靈魂或心靈上的愛、對法律與組織的愛、對自己的愛、對食物的愛、對金錢的愛、對學習的愛、對權力的愛、對名譽的愛、對別人的愛,數之不盡。不同人對其所接受的愛有著不同的重視程度。愛本質上為抽象慨念,可以體驗但難以言語。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5: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327000051KK0163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