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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是基督宗教的一個分支,是耶穌直接任命的。雖然最接近原文的名稱是「公教會」,但是自明朝時就沿用的名稱「天主教」(因其將不使用上帝、神等辭彙稱呼他們信仰的神,而僅使用天主一詞)卻已成了正式的中文代名詞[1]。基督教教派的所有公教會之中,羅馬公教會(羅馬天主教會)的會眾最為龐大,全世界人數有11億,因此「公教會」(天主教)一詞往往指的是與羅馬教宗共融的天主教會。目前天主教會也是所有基督宗教的教會中最為龐大的教會。
天主教的教義﹐都可以在他們官方的 Catechism of Catholic Church 找到。
天主教的信仰生活的核心是七項聖事(Seven Sacraments),即聖洗聖事、堅振聖事、修和聖事、聖體聖事、婚配聖事、聖秩聖事、病人傅油聖事(基督新教則僅保留洗禮和聖體聖血作為正式的聖禮)。在這其中,彌撒(聖體聖事為其主題)是最重要的。
日常生活中,誦經也是天主教信徒經常進行的活動。這些經文大都是一些經過編排好的重要經文的連禱,例如《天主經》、《宗徒信經》和《玫瑰經》。
天主教的節日很多,在基督宗教三大派別少於東正教而多於基督新教。其中比較重要的有聖誕節、復活節、聖神降臨節、聖母升天節、聖體聖血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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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會」(Catholic Church)的「公」原文起源自拉丁語的catholicus,意思是「普遍的」,翻譯作中文「公」是取同於「天下為公」的「公」,因為天主教徒認為只有天主教會才是「全世界的」、「一般的」、「大眾的」教會。他們選擇這個名字,是由於他們認為最開始的教會是開放給全部的人,而不是特定的種族,階級,或者特定宗派的。
「公教會」一詞最早出現早於現在的天主教會,在使徒信經:「神聖的公教會(sanctam Ecclesiam catholicam)」,以及尼西亞信經裡面一句:「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Et unam, sanctam, cathólicam et apostólicam Ecclésiam)」。
「公」的原文意思雖然平常,但是在基督教的發展史上卻有許多教派與教會想要擁有這個頭銜,到了最後,「公教會」一詞在法理上已經由羅馬天主教會所擁有,這就如同正教派的「正」,其字面意思也是平常,但是後來則是由正統教會所擁有。雖然如此,仍是有不隸屬於羅馬天主教會的教會在名稱上使用或是保有「公教會」(天主教會),比如舊公教會,古公教會,寬宏公教會與中國天主教愛國會。
五世紀東、西羅馬分裂以後,東羅馬帝國奉君士坦丁堡牧首為正宗,並演變成日後的東正教;而保留在原首都羅馬的教廷,則成為了分裂後西羅馬帝國的正宗,是為「羅馬天主教會」這名稱的源由。
羅馬天主教會認為,他們一系才是源自耶穌基督的正宗。他們的論據來自 瑪竇福音第十六章18節,耶穌對聖伯多祿,基督新教翻譯為彼得)說的這句話:「你是伯多祿(磐石),我要將我的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伯多祿於瑪竇福音的名字﹐在巴勒斯坦的亞拉美語﹐是作「刻法」(Cepha)﹐基督新教翻譯為磯法﹐在亞拉美語正是磐石之意﹐因而他們相信聖伯多祿是羅馬第一位主教,一直承襲至現在。而伯多祿的繼承者們,就是被稱為教宗的人,是全球天主教會的最高領袖。
羅馬天主教會的統治範圍曾經被稱為教宗國,直到現在,教宗仍然是梵蒂岡的元首。
除了羅馬天主教會外,在東歐有東儀天主教會(流行於烏克蘭、白俄羅斯,在蘇聯時代曾被迫併入東正教會),在黎巴嫩有馬龍派天主教會,在埃及有Coptic Catholic Church。它們與其他教會不同,承認教宗的地位,與羅馬有共融的關係。
在埃及出現了最早奉行與世俗隔離的,禁食、祈禱的信仰團體。經過聖本篤的改革,在歐洲各地出現了許多男、女修道院。
參加這種團體的,男的稱修士,女的稱修女。他們都不是神父(雖然修士可以晉鐸甚至被選為教宗),不施行聖事,但輔助神父進行其他工作。他們都宣發神貧、服從、貞潔的三個聖願。
為不同目的和精神而設立的修道團體,稱為修會,這是因應不同的時代及社會需要而成立的修道團體。天主教中著名的修會有本篤會、方濟各會(面向貧窮人)、多明我會(面向城市居民)、奧斯定會、耶穌會(從事學術)和慈幼會 (面向青少年)。一些修會發展壯大的同時,也成為教宗控制歐洲世俗權力的重要工具,例如多明我會曾主持異端裁判所,耶穌會積極參與對新教徒的迫害。也有一些時期,一部分勢力龐大的修會也會受到天主教會內部的打擊,例如耶穌會曾經被教宗克萊孟十四世解散,停止在傳統天主教地區活動達半個世紀。
十九世紀末開始,有許多由華人創立的修會陸續出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很多人誤將修會說成教會,這是一種誤解。修會有屬於國際性的團體,也有隸屬教區的團體會(教區修會,如一些修女會)。在世界各國有不同形式的修會團體,但都是屬於天主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