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綜援問題

2007-03-27 4:52 am
如果有一家三口, 爸爸已經 70歲 冇野做, 媽媽有一份工作, 人工只得 $5,500 蚊, 個女出來做野人工只得 $7,000 蚊, 買了一間公屋個女供款, 現大家一齊住, 請問可以拿綜援嗎? 謝謝

回答 (2)

2007-03-27 5:10 am
✔ 最佳答案
第一,一家三口收入有12500一個月,已經連申請公屋都快超額,別說申請綜緩了,所以,要拿綜緩的話,除非家庭接近完全沒有收入,或者家庭平均計每人只有少於1310元以上的收入,都好難攞呢項福利。

第二,家庭有物業,物業價值是計算在資產內的,所以資產限額一定超標,所以,不論計入息定計資產,都不可能拿到綜援。

反而爸爸過咗70歲可以攞生果金,每月有705蚊,如果媽都過咗65歲也可以攞生果金,每月有625蚊。

以三口家庭來說,呢個收入都已經不錯的啦!如果真的經濟有困難,最少連層樓都斷供咗,才有機會申請其他的福利。
2007-03-27 5:02 am
申請資格
1) (a)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 ;及


b) 在緊接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五十六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註:

(1)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獲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資格申請綜援。

(2)在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前已成為香港居民的人士可獲豁免上述(a)項居港七年的規定。

(3)十八歲以下的香港居民可獲豁免上述(a)項居港七年及(b)項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2) 家庭月入低於領取綜援水平


申 請 家 庭 每 月 的 收 入 , 不 足 以 應 付 各 項 綜 援 計 劃 下 所 認 可 的 需 要。

認 可 的 需 要 = 基 本 金 額 + 特 別 津 貼 + 補 助 金

3) 家庭資產低於下列限額 單身人士
健 全 成 人 非 健 全 成 人
22,000 34,000

有 健 全 成 人個 案


1人14,500
2 人29,000
3 人43,500
4-6 人 58,000

註:凡非自住物業均列入資產計算。

自住物業的處理和計算方法如下:



(1)
如家庭中有高齡、傷殘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成員,自住物業的價值可獲豁免計算。



(2)
如家庭中有50歲以下的健全成人,而同時又沒有高齡、傷殘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成員,該家庭的自住物業會在12個月的寬限期後列入資產計算範圍。



(3)
對於有年幼子女的單親人士,社會福利署署長可行使酌情權去延長寬限期,讓這些有年幼子女的單親人士,可以繼續領取援助而無須出售他們的自住物業。但他們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i) 家庭中最年幼的子女未滿15歲;及




(ii) 整個家庭資產總值(包括自住物業淨值)不足以讓這個家庭按綜援的標準維持10年的生活。




這些單親家庭擁有的自住物業會在其最年幼的子女滿15歲時,才納入資產計算範圍。

身體健全成人的附加準則

15-59歲身體健康正常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才有資格獲得援助:


(a) 合理的情況下不能工作(例如學生或須要在家照顧幼兒、患病或 傷殘家人的人士);或

(b) 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收入不少於1,430元及每月工作不少於120小時;

(c) 失業或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收入少於1,430元或每月工作少於120小時的人士,正積極地尋找全職工作及依照本署規定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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