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通常D人假結婚都離不開兩種原因,一係為居留權(身份證),一係為咗錢。
其實真係好難捉到架,不過有時都會天網灰灰、疏而不漏,絕對不出其。
例如(1):有個大陸女人,為了揾快錢,不惜與一些香港人假結婚,成功獲得居留後,就立即從事妓女行業,由於該行業品流複雜,無沽惹上官非,為求脫罪,只好和盤托出一砌,結果就被發現假結婚,捉了。
例如(2)一個專門同賓妹假結婚賺錢男人,於婚後不久就離婚,並經常重覆此舉,引起入境署人員懷疑,於是被人暗中偵查,當人員抓到足夠証據的時侯,就會拉人兼坐監。
例如(3):就係金手指篤背脊,有人會因某種原因和理由,如 正義感、利益、報仇等,而去舉報、指証、竭發一D人嘅罪狀。
所以更難捉都有人被捉到架!
2007-03-29 22:40:57 補充:
兩名內地女子因分別涉及兩宗假結婚個案,於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獄十二及十八個月!第一個個案涉及三十三歲的內地女子,其被入境處人員截獲,其後承認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尋找工作。於去年十二月與其假配偶在內地結婚。在假結婚後曾來港,每次皆向入境管制人員虛稱探望其丈夫。第二宗個案涉及三十六歲的內地女子,其涉及假結婚個案被截獲作深入查問,她承認以港幣一萬元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並希望最終來港定居。於本年七月與其假配偶在香港結婚。在假結婚後,於每次來港時,皆向入境管制人員虛稱探望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