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可以打去平等機會委員會問下: 2511 8211
亦可以入佢地既Website:
www.eoc.org.hk
直接歧視是指任何人與另一個不同性別、不同婚姻狀況或沒有懷孕的人比較,該人得到較差的待遇。例如,僱主因為想聘用另一性別的人而不聘用你,便是性別歧視。又例如你是單身的懷孕人士,而僱主對你說分娩福利只是給予合法結婚的人士,便屬婚姻狀況歧視。或僱主在你放完分娩假後把你解僱,這就是懷孕歧視。
間接歧視是指向所有人一律施以劃一的條件或要求,但實際上並無充分理由需要加上該等條件或要求,而這樣做亦對某性別、婚姻狀況的人及懷孕人士不利。例如,你因懷孕而不能超時工作,你的僱主因此懲罰你。假如僱主不能提出充分理由證明需要超時工作,他的做法便屬間接歧視。
我覺這個世界上,
就算是當今被認為最文明的國家 (美國),
都存在性別歧視,
所以答案是,
每一個國家都存在性別歧視,
只是性別歧視的程度高低而己,
1)每一個國家的領導人,
都是男性多於女性,
証明: 男性掌握多數的權力及政治力.
例如: 美國, 英國, 德國, 法國, 中國, 日本等所有國家.
美國是世界大國,
主張人人平等,
可是在美國境內每天都發女性被強暴,
被性騷擾的事件,
前美國總統及女秘書就是一個例子,
雖然美國是首先發展出女權主義,
但是性別歧視還是存在,
只是相對其他國家, (例如: 中國, 日本等還輕)
日本是一個要求要求完美制度性的國家,
所以政府根本不在意女性的權利,
美國女性被性騷擾還有法律可以處罰犯人,
但是在日本卻沒有性騷擾這一條法律,
在中國,
還有地方政府選女性領導的時候,
嚴格要求女性要公平,
所以她們乳房不能一邊大一邊小,
這個新聞是去年登出來的,
另外,
在中國為了控制人口,
所以每一個家庭只能生一胎,
所以他們大部份都會生男性,
如果知道bb是女性的話,
就會把它打掉,
其他國家我不多說,
沒有一個國家沒有性騷擾,
沒有強暴案,
每一個國家都是性別歧視.
2)大部份宗教國家,
領導階層都是男性多於女性,
或者根本沒許女性有資格參加,
証明: 男性掌屋多數宗教及政治權力.
例如: 印度, 伊斯蘭教國家, 泰國, 印尼等有關宗教國家.
在印度,
只要生出來是女性的話,
父母會把她送走或扼殺,
在伊斯蘭國家,
女性是不可以露出身體,
連臉都不可見人,
就算女性被強暴,
沒有任何法律可以保障她們,
因為就她們被強暴也會被處死,
不當是國家處死或是自己家人處死,
因為在宗教教義裡,
女性是引誘男性所致,
所以她們都是罪,
例如: 家庭名譬罪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71273
印尼不但是種族歧視,
還有性別歧視,
還記得1997年的印尼暴動,
受害的只是少數男性華僑,
但是不但是女性華僑被強暴, 姦殺,
還有當地女性也被強暴,
你看, 這些是人應該做的嗎?
3)就算是世界都市,
例如: 香港
為了經濟效益,
不但年齡歧視,
還性別歧視,
性騷擾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大部份公司會把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要受害者自己忍受,
這些都是父權體制對女性的壓迫,
男尊女卑, (例如: 男人講野, 女人出咩聲)
男主外, 女主內, (例如: 男人出去做野好辛苦, 女人應該要照顧屋企比老公一個舒服ge家)
男上, 女下, (例如: 擇偶, 男性在各方面都要比女性強, 比女性高, 所以男高女矮, 男性年齡, 階層都是高於女性)
不管是那一國的粗口 (髒話),
都是針對女性.
那試問世界上真的有國家是沒有性別歧視嗎?
參考資料:
個人意見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271273
有時d店請人做野會唔比d男/女做,但呢樣野係男女都做得
歧視分為兩種 - 直接歧視及間接歧視。
直接歧視是指任何人與另一個不同性別、不同婚姻狀況或沒有懷孕的人比較,該人得到較差的待遇。例如,僱主因為想聘用另一性別的人而不聘用你,便是性別歧視。又例如你是單身的懷孕人士,而僱主對你說分娩福利只是給予合法結婚的人士,便屬婚姻狀況歧視。或僱主在你放完分娩假後把你解僱,這就是懷孕歧視。
間接歧視是指向所有人一律施以劃一的條件或要求,但實際上並無充分理由需要加上該等條件或要求,而這樣做亦對某性別、婚姻狀況的人及懷孕人士不利。例如,你因懷孕而不能超時工作,你的僱主因此懲罰你。假如僱主不能提出充分理由證明需要超時工作,他的做法便屬間接歧視。
僱主如基於求職者或僱員的性別而歧視他/她,即屬違法。不過,如果性別是該項工作的「真正的職業資格」,即該項工作只限由男性或女性擔任,則僱主的歧視行為便不違法。這與某些僱主認為男性不宜當文員,或女性不宜做經理的想法大相逕庭。「真正的職業資格」必須證明有關工作具備需要由某一性別人士擔任某項工作的理由。例如,護老院想聘請女看護,為女住客提供細微的照顧。
僱主基於求職者懷孕而歧視她,便屬違法。假如某懷孕婦女是最合適的人選,僱主便應加以聘用。不過,假如有關職位是臨時性質,需要在短時間內完成,那麼僱主不聘用懷孕婦女亦算合理。
服務提供者基於性別、懷孕或婚姻狀況而拒絕為任何人提供貨品、服務或設施,便屬違法。教育機構基於上述原因而拒絕取錄或開除學生,也屬違法。
下列行為可視為懷孕歧視:
- 僱主拒絕聘請懷孕婦女;
- 僱主把懷孕婦女解僱、或調派到較低薪的職位;
- 僱主於婦女放完產假恢復上班時把她解僱。
男女當然有唔同,但這些都是社會建構的
平等係每一個人也受到社會的重視,唔可以因為別人的病or性別而遠離他
參考資料:
http://www.eoc.org.hk/TC/rights/sdo&I.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