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有經濟基礎離婚女人,樣子身材自問也不差.
於年半前結識了一比我年輕五年男子,每對情侶初開
必定很甜蜜.我們亦快樂了好幾個月.問題開始出現,因為
他身份和經濟跟我有很大程度距離,於是我開始要求他
找一份工作,未認識我之以他是有工作做的,但賺錢不多.
他說他對睹波有好大信心會贏,做以前份人工都唔夠陪我
幾日,當時我相信他,他是用我戶口睹波的,所以我是清楚
他的投注記綠的.而他本人亦非常節儉,.只一心一意希望睹能夠
贏快錢.可以跟我距離拉近.
但是隨著一年一年的過去,錢不但贏唔到,而且輸了很多,
輸的錢差不多可買一開五六百呎私人樓.
於是我決定不能再比幻想佢,係希望佢能做實際既工作,
己經脫節了年半,不能再浪費時間,是嗎?
我們現在關係比以前差很多,請問我是否令一個平凡
人起貪念?他可否做回一個平凡人?做回打工一族?
這年半他除了沒有工作,但他絕不是貪我財的男人,
這個我是最清楚的.請問兩個背景差別大人,將來要
一是否好困難?我close左睹波個account係咪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