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店鋪除非有足夠理由證明那張是假貨幣。因為本港紙幣是一張銀行與持票者的合同,請拿出紙幣看(十元除外):XX銀行憑票即付港幣XX元。十元寫法是 " 香港法定貨幣 "。所以店鋪拒收任何香港o既流通貨幣就是拒收某銀行的與持票者的合同。
根據貨幣發行局制度的規定,貨幣基礎的流量和存量都必須得到外匯儲備的十足支持。換言之,貨幣基礎的任何變動必須與外匯儲備的相應變動一致。
銀行是要按紙幣給予持票人的港幣,這是受權及監管。政府透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授權3家商業銀行在香港發行紙幣,這3家銀行分別為香港上海豐銀行有限公司、渣打銀行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按此處參看按價值計算3家銀行的發鈔比例)。這項授權附帶一套由政府與3家發鈔銀行協定的條款與條件:這3家銀行發行紙幣時必須按照聯繫匯率制度以指定的匯率,即1美元兌7.80港元,向政府外匯基金交出美元;贖回已發行紙幣時也必須以相同匯率從外匯基金取回相應美元。這3家商業銀行發行的紙幣都是由香港印鈔有限公司(香港印鈔)在香港印製。
但店鋪的合約是無法律效力的,因為他不能高於地方定立的法律。舉一例子:商場已張貼小心地滑,但有人在商場跌倒,那人告這商場,那標語不能作免責條款。
所以除非店舖能証明那是假票,否則必定要收,但一般市民不會因這小事搞大佢。息事寧人。
補充: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製造或明知而行使、付給或藏有偽鈔,即屬犯罪行為。該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假如你遇到偽鈔,應到最近的警署報案。
問:怎樣處理手上懷疑是偽鈔的鈔票?
答:應盡快將懷疑偽鈔交往就近警署,或致電2860 5012 或 2860 5013 向商業罪案調查科舉報。
我想店鋪應寫上警告字句會比較合適。如:如發現行使偽鈔,將會報警處理。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製造或明知而行使、付給或藏有偽鈔,即屬犯罪行為。該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